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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義務人有哪些代扣代繳義務?

2021-08-30財經

代扣代繳是依照稅 法規 定負有代扣代繳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從納稅人扣取應納稅款並向稅務機關解繳的一種納稅方式。在稅收法律關系中,扣繳義務人介於征稅主體與納稅主體之間,具有特殊的地位。一方面,代扣稅款時,它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另一方面,在稅款上繳國庫時,又代替履行納稅主體的義務。對納稅人課征的 個人所得稅 、預提所得稅等采取代扣代繳形式,其目的在於對零星分散、不易管控的稅源實行源泉控制,加強國家稅收管理,穩定國家稅收收入。本文從個人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 、 增值稅 、營業稅、資源稅等稅種入手,為讀者總結相關稅收政策中規定的代扣代繳情形,以使扣繳範圍更加明晰。
據現行【稅收征管法】第三十條規定,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那麽,扣繳義務人都有哪些代扣代繳義務呢?

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主要涉及單位發放的薪金、薪金所得。其他所得是根據稅收征管的實際需要,對零星、難於管控的稅源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