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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人後怎麽處理最理智 既能救助傷者又不會被訛?

2022-01-19財經

葉sir線上科普。

發生交通事故, 凡事 遵循「三不一沒有」,你可能適得其反,甚至 鋃鐺入獄!

我就處理過這樣的一宗交通事故,泥頭車與行人發生碰撞,事發路段無紅綠燈,雙向四車道,有人行橫道線。事發時,泥頭車司機因為想拿紙巾擦拭一下擋風玻璃的霧水,沒有註意到正在人行橫道橫過公路的行人,造成行人倒地受傷,經送院搶救無效死亡。事發後,泥頭車駕駛人報警留在現場等待交警處理。

最終事故認定泥頭車駕駛人全責。

這本來是一宗普通的交通肇事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在司法實踐中,只要對方家屬寫諒解書,賠償問題協商好,駕駛人無酒駕醉駕,有牌有證,自願認罪認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的相關規定,基本都是判緩刑,畢竟是過失犯罪。

問題來了,不知道泥頭車駕駛人從網上哪裏學來的「不認責,不墊付,不探望,沒有錢」的三不一無原則。

行人受傷送院後,因行人家庭環境不算好,高額的搶救費無法支付,曾多次致電泥頭車駕駛人,讓其來醫院墊付搶救費。

但是泥頭車駕駛人說: 我有300萬第三者,保險公司有錢賠給你們,你們直接找我保險公司,除了保險公司出錢,我一分錢都不會墊付。

最終,因為傷勢過重,行人在醫院搶救了18天還是宣告死亡。

家屬來我大隊事故組領取屍體處理通知書時,悲痛欲絕地聲討肇事司機的種種不是,從出事到現在,泥頭車司機沒有探望,沒有表現一點歉意,連句對不起都沒有,作為死者家屬無法原諒他。

很快案件到了起訴階段,此時泥頭車駕駛人就慌張了,急忙忙跑來我隊,讓我們聯系死者家屬出來協商,希望對方能寫諒解書,給多少錢都沒有問題。

死者家屬只說了一句:我只想他坐牢!

然後直接掛掉電話,再撥去已無人接聽。最終法院判處泥頭車司機實刑2年零8個月,交由我隊執行收監。

臨入看守所大門,我給了泥頭車司機一根煙,跟他說,好好享受這根煙,下一次抽要等到2年零8個月後了。

他大力猛吸一口煙,沈默了一會,吐出一個煙圈,臉色蒼白,無力地吐出一句話,當初就不該聽信網上的「三不一沒有」。

真不明白,有些人的關註點竟然在我舉的例子上面,說我舉的例子是啥啥啥,想些什麽呢。

葉sir分享這宗案件出來並不是嚇唬大家要一味墊付,一味探望,一味認責,而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輕微財產損失事故

這種事故很簡單,下車放好警示標誌,拍照固定證據,如果妨礙交通,必須移動車輛,否則 可能會受到處罰。

因為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常式規定】 第十九條第三款 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

輕微財產損失事故,具體做法可以參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常式規定】 第十四條 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後報警:

  1. 機動車無檢驗合格標誌或者無保險標誌的;
  2. 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之後就是雙方協商,報保險就完事了,協商不成功的,讓交警定責後再報保險。

人傷事故

分輕、重人傷事故。

如果對方傷勢輕微,但是需要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的,先讓交警扣車,然後等待對方出院後,約上保險公司,大家雙方協商結案直接取回車輛。無謂再「堅持三不一沒有」原則,浪費自己的寶貴時間。 這種輕微人傷事故,對方醫藥費一般不會不超18000元,你方只要有責任,無論大小,交強險都要賠付。即使你方無責,交強險也需要賠償,最高賠付1800元。 (出險後明年交強險保費不會漲多少,不要為了一百幾十大動幹戈,有這時間耗,還不如出去搬多幾塊磚都能賺回來了)

然而交警在實際處理事故中,除了追尾以及那些事發突然,駕駛人根本沒有時間作出反應的,只要涉及機動車的 人傷事故 (別理解錯了,是涉及機動車人傷事故,特別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的人傷事故),一般都會認為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之規定。在無其他違法行為的情況下,最多去到次要責任。

如果對方傷勢較重,但無生命危險,可以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裏面墊付。 假設事發時,對方駕駛員只有一個人,聯系不上親屬,120救護車一般會要求有人陪護,你逼不得已去了醫院,又逼不得已墊付了醫藥費,記得把藥費收據保管好,到時候可以找保險公司報銷, 自己掏腰包墊付的單據千萬不要給傷者,不然到時候傷者說是他自己出錢的,那就麻煩了

如果對方有家屬或者聯系了親朋好友到場,你就不要去醫院了,直接留在現場等待交警,配合調查。

後續交警叫你送出資料或者填寫個人陳述,你按足要求做就完事了,如果傷者家屬要求你墊付醫藥費,你可以叫傷者家屬提供傷者的 傷勢診斷證明、身份資訊 等資料給交警,然後要求交警開具搶救費用墊付通知書,拿著通知書去到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墊付。

如果傷者家屬講道理,而你自己內心覺得過意不去,可以去探望傷者,這樣後續的協商結案也不用鬧心。 傷者家屬蠻不講理的,你就堅持不探望,除了交強險之外不墊付。

亡人事故

如果對方當場死亡或者送院搶救隨時有生命危險,你盡快問問身邊的交警朋友,律師朋友,自己的駕駛行為大概會去到什麽責任。

如果達不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而且家屬一副要吃人、蠻不講理的樣子,那你可以盡量避免與對方家屬接觸,一切配合交警處理。甚至堅持「三不一沒有」原則,一切按照流程走。

如果是去到主責或者全責,你就準備做好當孫子的心裏準備。 在保障自身人身安全的情況下 ,積極處理,搶救費能墊付則墊付,能探望則探望,多點向對方家屬表示歉意,講聲對不起,喪葬費盡量湊足額,對不太過分的要求盡量滿足,反正不能再堅持「三不一無」原則,除非你已經做好失去自由的心裏準備。

但是我不希望這些舉動是為了諒解書而做的面子功夫,而是發自內心深處的愧疚。

我是葉sir,歡迎關註我了解更多關於交通事故、安全出行的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