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定,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由於你的兩個姑媽還在,所以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只能由兩個姑媽進行扣除,兩個姑媽每人的扣除金額不能超過1000元。
爸爸過世了,媽媽還在並且滿了60了,你自己是可以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在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這裏進行報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