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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萬貫生辰綱相當於現在多少錢?

2021-08-19財經

謝不邀,我認為 @張佳瑋 的回答有待商榷。

先說結論,我認為以【水滸傳】原著以及成書時間差不多的【金瓶梅】為據,一兩白銀 大約 可以換算為二十貫錢,大約相當於一千元人民幣,也就是1兩白銀≈20貫錢≈1000元人民幣,則十萬貫生辰綱大約為500萬人民幣左右。

先說說為什麽高贊回答有待商榷。首先,高贊回答透過晁蓋和白勝說依你五貫來判斷白勝價錢宰人,只能說白勝的價格 可能偏高 ,因為才在前文的魯智深打禪杖,鐵匠開的價格偏高,魯智深和晁蓋作出了幾乎一模一樣的反應:

智深道:「兩件家生要幾兩銀子?」 待詔道:「 不討價,實要五兩銀子 。」智深道:「俺便 依你 五兩銀子,你若打得好時,再有賞你。」

但是在晁蓋這裏,不存在一桶酒的價格宰人的問題,因為白勝開出五貫的價錢並不是因為在黃泥崗所以價錢高,白勝對眾人宣稱就是挑去村裏賣的,晁蓋等人自己的說法也是你反正也是挑到村裏去賣,我們也是一樣給錢啊(這裏白勝不肯賣是因為楊誌說他的酒裏面有蒙汗藥不準軍漢買,白勝故意裝作發火的樣子)。

眾軍看見了,便問那漢子道:「你桶裏是甚麽東西?」那漢子應道:「是白酒。」眾軍道:「挑往那裏去?」那漢子道:「 挑去村裏賣。 」眾軍道:「多少錢一桶?」那漢子道:「五貫足錢。」
這七個客人道:「你這鳥漢子也不曉事,我們須不曾說你。 你左右將到村裏去賣,一般還你錢。 便賣些與我們,打甚麽不緊。看你不道得舍施了茶湯,便又救了我們熱渴。」

如果說白勝在黃泥崗景區就可以擡價到1250一桶白酒的話,那難道為什麽七個人說白勝擡到村裏也是這樣給錢?難道下面的村子也是景區,白勝也要去宰村子裏的人?何況後文就有證據:

次日飯後,武大自出去了,王婆便踅過來相請去到他房裏,取出生活,一面縫將起來。王婆自一邊點茶來吃了,不在話下。看看日中,那婦人取出 一貫錢 付與王婆說道:「幹娘,奴和你 買杯酒吃。 」王婆道:「呵呀!那裏有這個道理!老身央及娘子在這裏做生活,如何顛倒教娘子壞錢?婆子的酒食,不到的吃傷了娘子。」那婦人道:「卻是拙夫分付奴來。若還幹娘見外時,只是將了家去做還幹娘。」那婆子聽了,連聲道:「大郎直恁地曉事直頭。既然娘子這般說時,老身權且收下。」這婆子生怕打攪了這事, 自又添錢去買些好酒好食希奇果子來,殷勤相待。

在第二十四回,潘金蓮掏出的一貫錢 僅僅 只夠她和王婆在下午茶時間喝杯酒而已,也就是一貫錢可以買兩個人喝得酒的量,如果還要再買點下酒菜水果什麽的還得讓王婆自己額外添錢了。按一貫錢供兩個人的喝杯酒來看,五貫錢夠十個人喝一杯酒的量,所以相較而言,白勝的價錢還偏低一些——畢竟五貫錢給了十五個人喝酒,這桶酒甚至還被損耗掉了兩瓢,不是麽?這甚至解釋起來也合情合理——潘金蓮就好像買的是3元瓶裝的可樂500毫升,白勝賣的是7元2升的可樂,當然可以解釋為批次購買飲料的單價變少了。而一桶酒大概每個人喝了多少呢?後文也寫了:

眾軍謝了,先兜兩瓢,叫老都管吃了一瓢,楊提轄吃一瓢。楊誌那裏肯吃。老都管自先吃了一瓢。兩個虞候各吃一瓢。眾軍漢一發上,那桶酒 登時吃盡了 。楊誌見眾人吃了無事,自本不吃,一者天氣甚熱,二乃口渴難熬,拿起來,只吃了一半,棗子分幾個吃了

一桶酒,算上楊誌、老都管、虞候和十一個軍漢一共十五個人,軍漢先讓楊誌、老都管和兩個虞候各吃了一瓢也就是四瓢,剩下眾軍漢每人喝了多少原文沒寫,不過我們可以推測一下:

那賣酒的漢子說道:「這桶酒吃那客人饒兩瓢吃了,少了你些酒,我今饒了你眾人 半貫錢 罷。」

一桶酒被喝了兩瓢白勝少要了半貫錢,一桶酒一共花了五貫錢,那麽一桶酒大概是20瓢的樣子,在賣給楊誌等人之前損耗了兩瓢,四個領導每人一瓢,十一個軍漢平均每個人喝了一瓢多一點點,很合理,這也和晁蓋等七人輪換著瓢把一桶酒喝完了相符——20瓢差不多剛好夠七人輪換三次。那麽一瓢酒大概多少毫升?瓢不用找,前文就有:

那七人道:「你這漢子忒認真,便說了一聲打甚麽不緊。我們自有 椰瓢 在這裏。」只見兩個客人去車子前取出兩個 椰瓢 來,一個捧出一大捧棗子來。

椰瓢是什麽東西?就是一個椰子砍成兩半做成的瓢。網上找了張圖,大概長這樣:

圖片來源於網絡,侵刪

一個椰子的容積大概有接近一升,那麽半個椰子大概有幾百毫升的樣子,一桶酒可以夠十五個人平均每人喝一瓢多,一瓢肯定比潘金蓮王婆二人和杯酒的杯子要大,這樣看白勝何止沒有宰人,甚至還虧了——畢竟人數是潘金蓮王婆兩個人的七倍,花的錢卻只有潘金蓮王婆兩個人喝酒的五倍,甚至每個人喝的酒還要多些。

那麽為什麽晁蓋說 依你 五貫錢呢,結合上下文看應該是為了晁蓋接下來說的話做鋪墊。大意就是,你開的價我們接受了不會討價還價(這個也和上文鐵匠怕魯智深討價還價相符合),但是你得讓我們多白嫖一瓢酒喝的意思在內:

七個客人道:「五貫便依你五貫, 只饒我們一瓢吃。

所以,高贊回答的觀點有待商榷,白勝並沒有宰人,而是平價。

那麽,一貫錢大概是多少錢呢?【水滸傳】原著中,武松打虎後知縣的賞錢是一千貫:

知縣就廳上賜了幾杯酒,將出上戶湊的賞賜錢 一千貫 ,賞賜與武松。武松稟道:「小人托賴相公的福蔭,偶然僥幸,打死了這個大蟲。非小人之能,如何敢受賞賜。小人聞知這眾獵戶因這個大蟲受了相公責罰,何不就把這一千貫給散與眾人去用?」知縣道:「既是如此,任從壯士。」

而在【金瓶梅】中,武松領的賞錢卻是50兩銀子:

知縣在廳上賜了三杯酒,將庫中眾土戶出納的賞錢 五十兩 ,賜與武松。武松稟道:「小人托賴相公福蔭,偶然僥幸打死了這個大蟲,非小人之能,如何敢受這些賞賜!眾獵戶因這畜生,受了相公許多責罰,何不就把賞給散與眾人,也顯得相公恩典。」知縣道:「既是如此,任從壯士處分。」

【水滸傳】通行本和【金瓶梅】一樣,都差不多成書於明朝中後期,可以看做作者的觀念相通,那麽按照這裏的換算,應當是一千貫≈五十兩銀子,也就是一兩銀子≈二十貫錢。那麽,一兩銀子在原著中的購買力如何?原著十五回有說:

四個人坐定了,叫酒保打一桶酒來。店小二把四只大盞子擺開,鋪下大四喜箸,放下四般菜蔬,打一桶酒放在桌子上。阮小七道:「有甚麽下口?」小二哥道:「新宰得一頭黃牛,花糕也相似好肥肉。」阮小二道:「 大塊切十斤來。 」阮小五道:「教授休笑話,沒甚孝順。」吳用道:「倒來相擾,多激惱你們。」阮小二道:「休恁地說。」催促小二哥只顧篩酒,早把牛肉切做兩盤,將來放在桌上。阮家三兄弟讓吳用吃了幾塊,便吃不得了。那三個狼餐虎食,吃了一回。
吳用取出一兩銀子,付與阮小七, 就問主人家沽了一甕酒,借個大甕盛了,買了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 阮小二道:「我的酒錢一發還你。」店主人道:「最好,最好。」

一兩銀子,可以買兩只雞兩桶酒和三十斤牛肉,考慮到這只是個村中酒店,物價應該比城市偏低,牛肉也是酒店現宰的,不比市場上賣的牛肉賺差價,可能總價格在一千塊錢左右為宜。

那麽結論就很容易得出來了,按照這個換算方式,1兩銀子≈20貫錢≈1000元人民幣為宜。讓我們以這個標準去審視一下全書的物價。

朱武當與陳達、楊春說道:「如今我聽知華陰縣裏出 三千貫賞錢 ,召人捉我們。誠恐來時,要與他廝殺。只是山寨錢糧欠少,如何不去劫擄些來,以供山寨之用?聚積些糧食在寨裏,防備官軍來時,好和他打熬。」

十五萬通緝一個土匪頭子,很合理。

那婦人便道:「官人不知,容奴告稟。奴家是東京人氏,因同父母來這渭州投奔親眷,不想搬移南京去了。母親在客店裏染病身故。子父二人流落在此生受。此間有個財主,叫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因見奴家,便使強媒硬保,要奴作妾。誰想寫了 三千貫文書 ,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未及三個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將奴趕打出來,不容完聚。著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父親懦弱,和他爭執不的,他又有錢有勢。當初不曾得他一文,如今那討錢來還他。」

十五萬買一個良家婦女做妾,而且還是虛錢實契,很合理。

當時林沖看了,吃了一驚,失口道:「好刀!你要賣幾錢?」那漢道:「索價三千貫,實價二千貫。」林沖道:「值是值二千貫,只沒個識主。你若一千貫肯時,我買你的。」那漢道:「我急要些錢使,你若端的要時,饒你五百貫,實要一千五百貫。」林沖道:「 只是一千貫,我便買了。 」那漢嘆口氣道:「金子做生鐵賣了,罷,罷!一文也不要少了我的。」林沖道:「跟我來家中取錢還你。」

一口寶刀,林沖討價還價五萬塊錢買了,回家拿積蓄就結清了,對於林沖一個拿死薪金的人來說很合理。如果按照一貫錢250元來算,林沖馬上能掏出25萬出來買一口刀,價格未免有些高昂了。

柴進便喚莊客,叫將酒來。不移時,只見數個莊客托出一盤肉,一盤餅,溫一壺酒;又一個盤子,托出一鬥白米,米上放著 十貫錢 ,都一發將出來。

這也是高贊回答認為一貫錢價格不會低的論據,如果柴進給的十貫錢太少的話反而會落下小氣的惡名。可是在這份禮物中,除了十貫錢以外的東西無非一盤肉一盤餅一壺酒和一鬥米,並不是多大方的東西,十貫錢要是多了反而不搭配了,畢竟幾千幾萬都給了你就讓人家吃這個?而柴進仗義疏財的名聲並不一定要靠單個的囚徒給的多來體現,而是從所有的過路囚徒人人有份來體現的,積少成多,這也絕對不是一筆小數目:

主人說道:「你這人原來不知我的好意。」林沖道:「不賣酒肉與我,有甚好意?」店主人道:「你不知,俺這村中有個大財主,姓柴名進,此間稱為柴大官人,江湖上都喚做小旋風。他是大周柴世宗嫡派子孫,自陳橋讓位有德,太祖武德皇帝敕賜與他誓書鐵券在家中,誰敢欺負他。專一招接天下往來的好漢,三五十個養在家中。常常囑付我們:‘ 酒店裏如有流配來的犯人,可叫他投我莊上來,我自資助他。 ’我如今賣酒肉與你,吃得面皮紅了,他道你自有盤纏,便不助你。我是好意。

接著便是楊誌賣刀叫價三千貫了,前文林沖買刀的那個漢子也是叫價三千貫,沒什麽好說的:

卻說牛二搶到楊誌面前,就手裏把那口寶刀扯將出來,問道:「漢子,你這刀要賣幾錢?」楊誌道:「祖上留下寶刀,要賣 三千貫 。」

宋江殺了閻婆惜,逃走在江湖上,懸賞只有一千貫,也就是五萬塊錢,沒有強盜值錢,也很合理:

知縣又是要出脫宋江的,便道:「既有執憑公文,他又別無親族,只可出 一千貫 賞錢,行移諸處,海.捕.捉拿便了。

等到江州劫法場以後,宋江的身價飆升,是按照江洋大盜的標準,人頭五十萬,同時戴宗二十五萬,李逵十五萬,也很合理:

朱貴指著李逵,道:「你好大膽!那榜上明明寫著賞 一萬貫 錢捉宋江, 五千貫 捉戴宗, 三千貫 捉李逵,你如何立在那裏看榜?

徐寧的祖傳雁翎甲(話說為啥不是招募令=-=),有人花一百多萬來買,價格似有些高了,不過鑒於這是祖傳的古董文物,應該也是合理的:

徐寧道:「別的都不打緊,這副雁翎甲乃是祖宗留傳四代之寶,不曾有失。花兒王太尉曾還我 三萬貫 錢,我不曾舍得賣與他,恐怕久後軍前陣後要用。

李逵一拳打的小二吐血,吳用給了幾百塊錢醫藥費,還是比較合理的:

當晚李逵去廚下做飯,一拳打得店小二吐血。小二哥來房裏告訴吳用道:你家啞道童忒狠;小人燒火遲了些,就打得小二吐血!吳用慌忙與他陪話,把 十數貫錢 與他將息,自埋怨李逵,不在話下。

最後宋江有平定東南半壁的大功勞衣錦還鄉,朝廷給了四百萬的獎勵,宋江完全夠資格拿:

宋江又奏:「臣生居鄆城縣,獲罪以來,自不敢還鄉。乞聖上寬恩,給假回鄉,拜掃省視親族,卻還楚州之任。未敢擅便,乞請聖旨。」上皇聞奏大喜,再賜錢 十萬貫 ,作還鄉之資。

由此可見,在全書中,1貫錢≈40元應該是比較合理的。如果按照這個來推算的話,十萬貫生辰綱應該是400萬人民幣左右。

感謝評論區 @左慕青 的指正,【水滸傳】原著中便有關於銀兩和貫兌換比例的問題,不需要跨書去找:

何濤見他話眼有些來歷,慌忙取一個 十兩 銀子,放在桌上,說道:「兄弟,權將這錠銀收了。日後捕得賊人時,金銀緞匹賞賜,我一力包辦。」何清笑道:「哥哥正是‘急來抱佛腳,閑時不燒香’。我若要你銀子時,便是兄弟勒掯你。你且把去收了,不要將來賺我。你若如此,我便不說。既是你兩口兒我行陪話,我說與你。不要把銀子出來驚我。」何濤道:「銀兩都是官司信賞出的,如何沒 三五百貫 錢?

取平均值四百貫,那麽一兩銀子可以均價兌換四十貫錢左右,在推測一兩銀子約為一千元錢的基礎上,這個比例就更加合理了。一貫錢25塊錢,差不多夠王婆和潘金蓮喝兩杯下午酒,如果再要多點酒食和水果就只能王婆自己加錢了,這當然很合理。同樣的,一桶二十瓢的酒賣125,按一瓢500毫升6塊5錢來算,每個人出十塊錢的樣子湊出一桶酒錢,當然也很合理,並不像高贊答案說的那樣是白勝宰客。所以綜上所述,十萬貫生辰綱的價值應當在二百五十萬人民幣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