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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EIP-3074對錢包與DApp的影響

2024-05-21財經

作者:Nic @ imToken Labs

更好、更安全的使用體驗

EIP-3074 讓 EOA 能將控制權交給指定的合約,藉此獲得和合約一樣豐富的執行能力。

在 EIP-3074 以前,EOA 每次送出交易就只能做一個操作,例如去 approve ERC20 或是去 Uniswap 兌換;在 EIP-3074 以後,EOA 可以一次完成多個操作,或甚至出現以前無法想象的用途。

簡而言之,EIP-3074 讓使用體驗大幅提升,目前熟悉的授權方式也將被重塑,在維持使用體驗不變的前提下提升安全性。

而且透過 EIP-3074,EOA 可以不必再自己送交易上鏈,也就不需要煩惱要先籌出 ETH 來支付交易手續費的問題。

Invoker 合約

能夠獲得 EOA 控制權的合約稱為 Invoker 合約。當然不是任意的合約都能獲得 EOA 的控制權:EOA 要用私鑰簽名,簽名內容會明確指定是哪個 Invoker 合約,以及允許 Invoker 執行的操作。

EOA 簽名內容會明確指定哪個 Invoker 合約(invoker address)及授權該 Invoker 合約的操作(commit)。

實際執行流程大概會長這樣:

Alice 用她的 EOA 私鑰簽名,然後將簽名內容及簽章交給 Relayer。

Relayer 帶上鏈到 Invoker 合約執行。

Invoker 驗證簽章,驗證透過後就能以 EOA 的身份去執行操作,例如去 approve USDC,然後去 Uniswap 進行資產互換,最後再使用一些 USDC 給 Relayer 作為手續費。

註 1:Relayer 為非必要,Alice 也可以自己帶簽名內容和簽章上鏈。

Invoker 驗證完簽章並開始執行操作後,皆是以 Alice EOA 的身份去執行,就像是獲得該 EOA (有限的)控制權。

不過要註意,執行完並不會增加該 EOA 的 nonce 值,所以同一個簽名有可能可以重復使用(只要 EOA nonce 不變),因此 Invoker 需要自己實作一套 nonce 機制來避免重放。

如果 Invoker 合約沒有防 Replay,同一筆授權就可以一直被執行。

了解更多關於 EIP-3074 實際的運作機制介紹可以參考:https://medium.com/taipei-ethereum-meetup/eip3074-簡介-2a880b918234

用途

Batchcall

讓使用者把原本該分為好幾筆交易的執行合並為一筆,省下多次授權簽名的過程以及一些 Gas 成本。

註:這會需要 DApp 也支持 Batchcall 的功能,像是目前社群正在推的 EIP-5792,否則 DApp 把使用者當普通 EOA 的話一樣只會每個操作都 prompt 一次交易給使用者簽名。

了解 EIP-5792,請復制連結到瀏覽器查閱:https://eips.ethereum.org/EIPS/eip-5792

Session Key

使用者也可以讓第三方在有條件限制下替他代為操作,如下圖中的 delegate key 就是被授權的第三方;access policy 則是執行的限制條件,例如限制只能去操作 Uniswap、每天最多轉走 1 ETH、授權有效期限等等。

這些條件都是在 Invoker 合約內設計並檢查,只要檢查能透過,第三方就能以使用者 EOA 身份去執行操作。

Telegram Bot 可以被給予特定許可權,去以使用者 EOA 名義執行操作。

Native ETH Permit

只要條件滿足(也就是 Permit 簽章合法),就能以授權人 EOA 身份去執行 ETH 轉賬,達成原生 ETH Permit 的效果。

Limit Order

使用者填好限價單條件,等到條件滿足就能以使用者 EOA 身份去執行,包含 approve 相關數碼資產給 DEX、去 DEX 互換等等操作。和 DEX 本身提供的 Limit Order 相比,使用者不需事先送交易去 approve 給 DEX。

Alice 成交訂單時會順便執行 Approve,不再需要事前 Approve。

把條件設計得更通用的話,就會變成像是一個 Intent 合約:只要使用者指定的條件被滿足,任何人都能以他的 EOA 身份去執行完成意圖。

只要 Intent 條件被滿足,任何人都能以使用者 EOA 名義去發起執行。

Social Recovery

讓使用者遺失 EOA 私鑰時,能藉由當初她(Alice)簽好的 EIP-3074 授權,搭配她授權的人(Husband 及 Trust Agent)的簽名來將該 EOA 的資產全部轉走。實際上 Recover 的是(可轉移的)資產,不是賬戶控制權。EOA 私鑰遺失後該 EOA 就無法再使用了。

當使用者遺失 EOA 私鑰時,其他當初被授權的人可以簽名授權轉走 EOA 的資產。EIP-3074 的影響

改善資產授權的方式,甚至取代 approve/permit?

DApp 目前都是以使用者是 EOA 的假設去設計的:使用者必須「事先 approve」且要「approve 足夠大的資產數量」給 DApp 合約,如此使用者才不需要隨時保持線上、等待 DApp 執行,以及不需要不斷重復 approve,這對使用體驗有很大的提升。

例如條件觸發的套用像是限價單或是 DCA,使用者不一定會在條件符合時在線上,所以要事前先 approve 夠大的資產數量讓 DApp 合約去執行,而且可能是重復執行。

使用者必須事前 approve DApp 足夠大的資產數量,才能方便 DApp 使用他的錢去操作。

但也因此必須相信 DApp 或避免 approve 給 fake DApp,以及能即時移除 approval。

或是後來出現的 permit 模式,例如,EIP-2612或是非原生的 Permit2,都是為了改善 approve 模式的使用體驗及安全性:使用者不需再 approve 很大的資產數量給各個 DApp 合約(而且每個資產都要 approve 一次),而是只需「簽一個名」就可以授權 DApp 合約在「指定時間」內「提取指定數量資產」,如此不僅大大限縮了攻擊面,也大大提升了使用體驗。

了解更多EIP-2612 詳情,請復制下方連結到瀏覽器查詢:https://eips.ethereum.org/EIPS/eip-2612

使用者只需鏈下簽名,並且能指定資產數量及有效期間,提供比 approve 更好的使用體驗及安全性。

但事實上,不只是 approve,permit 模式被利用作為詐騙攻擊手段的事件仍然層出不窮,:受害者誤簽了以為是要給 DApp 用的 permit 但實際上是給了攻擊者。

使用者在簽 permit 時,只能看到要授權給誰,但不知道這會搭配什麽操作一起執行。

註:另外目前的 permit 設計並不兼容積比重復性操作的 DApp,例如 DCA 或其他定期支付套用。這是因為 permit 有防重放機制,所以轉賬完一次之後就無法再用同一個 permit,等於是使用者要先為未來每一次重復性操作都預先簽好 permit。

不過 EIP-3074 帶來了改變的契機:當 DApp 開發者知道 EOA 可以透過 Invoker 做到各種復雜的操作之後,DApp 互動上的設計便不再需要為了提升使用體驗而犧牲安全性,例如「使用者事前 approve 大筆資產數量」、「使用者簽個 permit 訊息授權提款」。

取而代之的是使用者將 DApp 操作與 approve 綁在一起,透過 Invoker 去進行原子化(Atomic)的執行:要不 approve 和 DApp 操作一起成功執行,要不一起失敗,沒有 approve 單獨成功的可能,所以使用者可以很確信這一次 approve 就是給這次的操作。

而且使用者是使用鏈下簽名的授權方式,所以使用體驗和 permit 是一樣的!這表示 DApp 將不再需要 permit 模式!未來錢包可以直接對 permit 簽名請求進行封禁或更嚴格的審查,不必再擔心是否會造成使用者用不了某些 DApp(但反而因此被詐騙利用)。

使用者不再只單純授權某個地址,而是授權某個地址以及做哪些事,甚至可以看到模擬的執行結果。

註:這不表示可以完全阻絕詐騙!使用者一樣有可能被騙進詐騙網站,詐騙網站一樣可以組 approve 或轉賬操作讓使用者簽名,但此時使用者至少可以看到這次簽名是要做什麽操作,錢包甚至可以透過仿真顯示執行結果並呈現給使用者,讓使用者可以明確知道誰會少了多少錢、誰會多了多少錢。相比於沒辦法知道做什麽操作或甚至執行結果的 permit, 使用者有了更多資訊去決定要不要授權。雖然不是完美的防治,但仍將是對現狀大幅的改善。

錢包如何處理 EOA nonce

目前的 EIP-3074 設計會把 EOA nonce 值包含在簽名內容中,所以只要 EOA 送了一筆交易上鏈執行,改變了 nonce 值,原本的 EIP-3074 授權就會直接全部失效。

如果使用者是去授權其他人來代為操作 EOA,例如上面提到的 Session Key 或是 Social Recovery 方式,那 EOA 的 nonce 就要避免被改變,否則就要再重新簽一次所有授權並交給受托人,這對使用體驗及機制的穩健程度都有不小影響。

如果使用者是由自己授權操作的話,那就不用特別避免 EOA nonce 被改變,因為 EIP-3074 簽名還是和交易一樣預期要在某個期限之前去執行。只是錢包要多管理該 EOA 的 EIP-3074 交易:如果有 EIP-3074 簽名正在等待上鏈,那 EOA 自己上鏈的交易就要等待。

註:Invoker 合約自己會(也應該要)維護一套 nonce 機制,所以簽名用過之後一樣得再簽一次,不管 EOA nonce 是否改變。

Session Key 和 Social Recovery 非常可能要等到 EIP-3074 修改規則把 EOA nonce 從簽名內容移除,才有可能被大模規采用。因此錢包只需專註在「使用者自己授權操作」的使用情境下,並把 EIP-3074 簽名也當作交易一樣來處理,就不需要擔心要避免 EOA 送交易、改變 EOA nonce。

不過要註意,如果是使用者自己要帶自己的 EIP-3074 簽名內容上鏈的話會有兩個缺點:

使用者要簽兩次名:一次是 EIP-3074 簽名,一次是上鏈交易的簽名。

因為上鏈交易會在交易開始執行前就先將 EOA nonce +1,所以使用者的 EIP-3074 簽名的 EOA nonce 要是預先 +1 才能對得上因為自己上鏈而造成的 EOA nonce +1。

因為自己上鏈會先把 EOA nonce +1,所以開始驗證 EIP-3074 簽章時就會因為 EOA nonce 對不上而失敗。

使用者自己上鏈前有提先把 EIP-3074 簽名裏的 EOA nonce +1,就能順利透過驗證。總結與重點

EIP-3074 讓 EOA 獲得和合約一樣豐富的執行能力,開啟了很多新的套用場景。

這不僅讓使用體驗大幅提升,也將會改變現行的授權方式,讓它在使用體驗不變的前提下變得更為安全。

而且 EIP-3074 是單純簽名,使用者不一定要自己將簽名帶上鏈執行,也就不需要煩惱要先湊到 ETH 來支付手續費。

EIP-3074 的用途包含 Batch Call、Session Key、Native ETH Permit、Limit Order、Social Recovery。這些許多原本都是 EOA 不可能做到的,有些像是 Limit Order 則是需要預授權等較不安全的方式才能使用。

EIP-3074 也將改變現行的授權方式。approve 直接授權指定地址有無限期提領數碼資產的權力,而且需要使用者 EOA 先送出一筆交易執行 approve,因此使用體驗及安全性都不佳;permit 只需要使用者簽名,且每次簽名都會指定資產數量及有效期,在使用體驗及安全性上都比 approve 提升不少。

但 permit 依然被頻繁利用於詐騙,簽名時使用者只能知道要授權給哪個地址、多少資產數量及有效期,但不會知道這個授權是要「用來做什麽」的。「用來做什麽」會是另一筆簽名(或交易),正常 DApp 會讓使用者簽 permit 及「用來做什麽」,但它們仍然會是兩筆不同簽名,因此被請求 permit 簽名時,使用者及錢包都沒辦法知道這筆 permit 會被「用來做什麽」。

有了 EIP-3074,使用者 (1) 不需要事先 approve 很大的資產數量給 DApp,而是有操作時才 approve,效果和 permit 一樣;(2) 只是單純簽名且不需煩惱湊 ETH 付手續費,和 permit 一樣;(3)每次 approve 都是和指定的操作所繫結、一起簽名,使用者可以清楚知道這次 approve 是「用來做什麽」,這會比 permit 更為安全!

期望 EIP-3074 能成功取代現行的 approve 及 permit 模式,提供給使用者一個更安全的授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