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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買房,首付他有30萬,找親戚借20萬,我舅舅借他20萬,但舅舅要求把我名字加房產證上,過分嗎?

2022-07-07財經

首先我覺得你媽媽很矛盾,又不想加名字,說什麽感情摻雜了利益,不圖他房子。但是男朋友提出不加名字,你媽媽有覺得他算計你們不高興。

我覺得不用這樣復雜的玩心計吧,怎麽想就怎麽說,不要心理想的表面說的遮遮掩掩。

想加就直接說想加。不想加就直接說不加。

那至於這個事情怎麽處理,首先首付就算是你舅舅借的,承擔債務的也是你男朋友。而且是婚前債務,所以從這個層面看,並不是加名字的條件。

第二個,你舅舅認為如果男朋友不還錢需要你和你父母還,那就是承擔了20W的債務。那就加名字合理。但是那就意味著這債務是你們的。

那如果你們正常結婚呢?債務還是他的,名字你也加上了。那你換位思考一下你同意嗎?

我想就一個解決方案,對方已經首付了50W。你們出資20W【舅舅借的債務你和你父母婚前承擔】。按照首付的比例以及後期還貸款的比例。可以直接加名字,寫彼此的擁有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