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頭超越。
雖然我是電競的擁躉,但對於這種離譜的奇思妙想還是要表示堅決的反對。
很多人覺得電競的門檻很低,然而再低也需要網絡和電腦,就這一點來說,在某些國家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足球就不一樣了,只要想踢球,就沒有不能踢球的地方。
事實上,電競的門檻不但不低,相反還高的離譜。
對於大部份家庭而言,電競和F1,馬術等運動一樣,都玩不起。
這種玩不起,不是說你達不到日常訓練標準,而是失敗成本,是試錯成本。
人家玩馬術玩兩年,覺得自己不適合幹這個,轉身就躺著收房租去了。
你行嗎?
玩兩年不行,上學耽誤不耽誤的另說,你求職的時候跟HR說我盛裝舞步賊六?
不是人人都是李曉峰,而且他起步的那個年代全中國能玩上電腦的又有幾個人?
即便如人皇,當年比賽輸了也要跳樓,這是一般的壓力嗎?
足球就不一樣了,當不了梅西,當個中介都比別人能跑。
另外,做個糾偏。
電競類比的不該是足球,而是球類運動。
拿大項比細分專案本身就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