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叫營利性陪侍!
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營利性陪侍只能處罰單位,可以停業整頓,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無法處理個人。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第四十二條: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特許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