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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一輛40多萬的車,親戚連續3周給我打電話借車,又不能直接拒絕,怎麽辦?

2023-05-15汽車

河南焦作,男子花50萬購買一輛高配奔馳,請朋友吃飯慶祝,卻被一位土豪朋友借走,誰料朋友又將車再次轉借他人,並在高速上發生車禍撞毀,由於醉駕保險拒賠,男子找土豪賠償,土豪:車又不是我撞的,你老找我幹嘛?

(案例來源:大參考)

張先生是河南焦作人,在當地經營生意,家庭條件不錯,事發前不久,他和老婆商量後,決定購買一輛高配版奔馳E300,車子落地共花費將近50萬。

張先生喜提新車很開心,便召集身邊的好兄弟,大家聚在一起吃頓飯慶祝一下,飯桌上眾人開懷暢飲,大家都對張先生贊不絕口,誇贊他年輕有為,不到30歲就能開上奔馳。

這時,張先生的一位朋友荊大哥開口,提出要和張先生互換一下座駕,讓張先生將新車讓給他開兩天,張先生畢竟年輕,不懂得拒絕的藝術。

再加上荊大哥是武陟縣有頭有臉的人物,名下有2家酒吧、3家餐館,他一直很尊重荊大哥,於是剛提的新車,就這樣借給朋友。

眾人都為張先生的豪爽紛紛舉杯,荊大哥更是頻頻向他敬酒,當天兩人喝得十分盡興,本以為借車會讓兄弟感情得到昇華,沒想到車子剛借出去,第二天就傳來壞訊息。

荊大哥的一位朋友李某,以230碼的速度醉駕,導致車子發生事故,車輛著火以後徹底燒沒,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也高達234mg/ml。

事發後,李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帶走立案調查,由於事故是由酒駕加超速造成,所以按照規定,保險公司無需賠償。

心急如焚的張先生,第一時間就找到荊大哥,詢問此事該如何解決,荊大哥剛開始說的很好,表示30-50萬不是大事,如果肇事者不賠,由他負責賠這筆錢。

得到這個承諾後,張先生安心地回家,可他在家左等右等,50萬就是沒打進他的賬戶,在妻子和家人的埋怨下,張先生非常著急,便撥打荊大哥的電話,誰知卻被對方拒接。

無奈之下,張先生只好求助調解員,眾人一起來到荊大哥的公司討說法,誰料,幾人剛進入荊大哥的辦公室,對方就沒給張先生好臉色。

荊大哥表示:車子報廢又不是我造成的,我莫名其妙睡了一覺,結果車子就出現問題,現在卻要我來承擔這個責任?張先生立馬反駁:還不是因為你把車借給朋友!

荊大哥話裏話外就一個意思,這個車子報廢和他沒關系,之前的承諾就是說著玩的,讓張先生該找誰找誰去。聽到自己最信任的大哥,居然說出這種話,張先生感到十分失望。

張先生質問道:當時你說30-50萬都無所謂,少吃兩頓飯,少喝兩頓酒,就什麽都有!沒想到短短幾天,荊大哥就因為區區50萬翻臉不認人。

面對張先生的逼問,荊大哥解釋道,當初說這個話,就是為了安慰張先生,並非想真金白銀掏出50萬,他自己也是受害者,車子又不是他撞的,說起來大家都有責任。

荊大哥還說,如果張先生不借車子給他,或許就不會出事?如果朋友沒有偷開他的車,或許也不會出這樣的事情?所以他才是最無辜的那個人。

荊大哥還放下話,稱和張先生的兄弟情徹底結束,張先生想要賠償,可以去法院起訴他,此話一出,張先生和荊大哥的關系徹底崩盤,兩個人徹底撕破臉。

為了討個公道,張先生選擇報警,警方立案後,將荊大哥名下的財產全部凍結,這一舉動讓荊大哥非常惱火,他惱怒的咆哮道,張先生不去找肇事者賠,卻天天揪著他不放,還把他的錢全部凍結,還讓不讓他做生意?

但張先生已經顧不上這些,如果荊大哥不賠他一輛新車,他就起訴至法院,請法院強制執行,因為他了解到,肇事罪家庭條件很差,根本不可能拿出50萬賠償。

張先生覺得,自己就應該認準荊大哥,畢竟車是他開口借的,不管是他撞壞的,還是他朋友撞壞的,他都只認荊大哥,至於荊大哥和他朋友之間的事,和他沒關系。

就這樣,雙方始終沒有談攏,事情最終鬧到當地法院,那麽,法院會如何判決?

根據民法典第1209條,因借用導致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本案中,車子的所有人是張先生,管理人是荊大哥,使用人是李某,因李某醉駕導致發生單方事故,損失應由李某承擔。

張先生和荊大哥是否承擔責任,主要看兩人有無過錯,張先生並不認識李某,也不知道醉酒,單純將車借給荊大哥,本身並無過錯。

而荊大哥明知李某醉酒,仍然將車借給他開,沒有盡到相應義務,存在嚴重過錯,應與李某承擔連帶責任,法院經審理後,支持張先生的訴求,責令荊大哥賠償一輛新車給張先生。

事情至此,總算徹底結束,在這起事件中,沒有人是獲利者,張先生雖然拿回賠償,卻失去一位朋友,李某更是為此被判刑。

在此也提醒大家,車子別輕易外借,否則一旦發生意外,將會得不償失,對此,你怎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