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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這些「貴婦面霜」的包裝瓶是從廢品資源回收桶撿的

2024-10-15女人
面霜是小樣加高仿原料兌的
瓶子是廢品資源回收桶撿的
灌裝是用喝過的礦泉水瓶測量
再用針筒註射的
……
很難想象
居民樓裏手動「復刻」的「貴婦面霜」
居然搖身一變
成了「二手或者專櫃撤櫃清倉」的
國際知名品牌護膚品
因其價格低廉
還吸引了不少顧客購買
這種可怕的護膚品制作過程
任憑誰用了都有「爛臉」的風險
在居民樓裏復刻「貴婦面霜」
被告人購入的護膚品高仿原料。(來源:受訪者供圖)
時間回到2022年11月,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鹿城區分局接到群眾匿名舉報,稱轄區某居民區一帶有人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的大牌化妝品。
該局民警聯合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開展執法,現場查獲大量疑似假冒國際知名品牌護膚品,其中海藍之謎、赫蓮娜、雅詩蘭黛等各類空瓶7000余件,大牌護膚品小樣更是不計其數 ,正在進行護膚品灌裝工作的陳應利被當場抓獲。
歸案後,陳應利供述其早年在護膚品行業工作,曾在某線上平台開設店鋪銷售各類護膚品、化妝品,後因經營不善停業。
2018年前後,陳應利在某線上二手交易平台瀏覽中發現,有人釋出「大牌空瓶」「小樣」「護膚品分裝」等字樣的商品資訊,憑著多年從業經驗,陳應利嗅到了「商機」。
「我知道小樣價格是很便宜的,但護膚品正裝價格是很貴的。如果我以很低的價格購進大量小樣,然後把小樣灌裝到買過來的空瓶裏面,還可以添加點高仿原料,賺這中間差價還是有利可圖的,於是我就這麽操作起來了。」
據陳應利供述,他在平台購入了一批熱門大牌護膚品空瓶和小樣,利用針筒註射器、測量杯等工具,對空瓶簡單沖洗後便開始灌裝 。而後,一瓶瓶打著「二手」「專櫃撤櫃清倉」標簽的大牌護膚品,透過陳應利的二手交易平台賬號、微訊號等途徑,以極具誘惑力的低價迅速吸引了一大批消費群體。
「陳應利對外宣稱產品是二手的,很多是專櫃清倉貨,售價在100元到800元,而相關品牌的正品護膚品對外售價大多在千元以上。」 辦案檢察官介紹,涉案假冒護膚品采用的制作手法,消費者一般很難透過瓶子外觀、氣味、膚感進行甄別,因此很容易陷入犯罪分子編織的「二手清倉」謊言陷阱。
廢品資源回收桶裏撿回的空瓶
被告人收購的各類化妝品空瓶和仿制原料。(來源:受訪者供圖)
第一批空瓶灌裝試水成功後,陳應利開始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大量購入空瓶和小樣,其中向北京等處上家購入的各類大牌空瓶交易額累計達110萬余元。
據一名上家孔昊表示,自2020年開始,陳應利透過某二手交易平台聯系到他,收購市面上熱門的大牌護膚品空瓶。由於需求量大,在兩年多時間裏,孔昊聯系了多個廢品資源回收桶、小區保潔員收購空瓶,再轉賣給陳應利。
「市面上什麽護膚品火,我就做什麽。」陳應利說,對於收購過來的空瓶,除了扔掉一些發黴等品相不好的,其他瓶子他會簡單沖洗清潔後再進行灌裝。
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陳應利還線上聯系某商家,聲稱其想要開發新品牌護膚品,要求商家按照寄送的樣品生產類似氣味、膚感的仿制原料。
該商家透露:「他(陳應利)說想做一個護膚品的品牌以及手工護膚樣品進行售賣,因為處在初步階段,想先復刻下市場上熱門暢銷的護膚品單品進行分裝售賣,看看顧客反應。」
隨著一袋袋仿制原料到貨,大量假冒大牌護膚品透過某二手交易平台、微信等銷往全國各地,美妝生意越做越大,陳應利便雇用肖騰奇負責灌裝工作。為躲避監管,陳應利還每隔一段時間就更換住處,透過小區居民樓進行加工制作。
引導取證補充偵查夯實證據鏈
2023年9月,該案移送至鹿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受理後,鹿城區檢察院辦案組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對上下遊相關人員全面取證,收集客觀證據,透過對陳應利在網上銷售的訂單資訊、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溯源追蹤,進一步明確涉案金額。
由於該案涉及的假冒化妝品註冊商標較多,辦案組引導公安機關從扣押的涉案化妝品中梳理固定相應的商標標識圖片,同時自行補充偵查調取涉案化妝品商標的註冊資料。經比對確認,涉案的15種品牌化妝品使用的商標均系假冒註冊商標。
經查,從2020年10月至2022年11月,陳應利在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特許的情況下,從網上購前進演化妝品小樣、仿版的原材料、化妝品舊空瓶,在鹿城區多處小區居民樓采用將小樣或小樣加仿制的原材料灌入收購的化妝品舊空瓶內,以二手或專櫃撤櫃清倉的名義銷售假冒大牌化妝品,銷售金額244萬余元。2022年4月至11月,肖騰奇受雇參與幫助陳應利進行假冒註冊商標的化妝品分裝,參與期間涉案銷售金額為30萬余元。
「這些假冒化妝品的化工原料真假參半,灌裝過程未經消毒滅菌,沒有任何質素保障,有的化學成分超標,使用後極有可能導致過敏、‘爛臉’,甚至對健康造成威脅。」 辦案檢察官說,隨著消費觀念的改變和環保理念的普及,在二手交易平台,以低廉價格購買高端化妝品成為部份群體的一種消費選擇。然而,這也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眼中牟取暴利的「致富經」。
在此案中,陳應利生產、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非法牟利的行為,不僅侵犯了知識產權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擾亂了市場秩序。
經鹿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2024年4月10日,法院一審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陳應利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125萬元;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肖騰奇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目前判決已生效。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來源:方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