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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例「安樂死」執行醫生:很後悔,就算給我100萬也不會再幹

2024-07-10女人

2024年6月3日星期一,一對荷蘭夫婦被正式執行安樂死,短短幾分鐘,完成了他們相伴一生的夙願。

近幾年來,有關安樂死的案例越來越多,但因此引發的爭議也不在少數。

1986年,中國就曾發生了一起備受爭議的安樂死事件,事後執行醫生卻被家屬指控故意殺人?事情的經過到底是怎麽樣的?

一、兒子助母親安樂死被判刑,患癌求死被拒

01、母親患病苦不堪言,兒女跪地懇求安樂

1986年的冬天,夏素文因為 肝癌合並肝硬變腹水 ,再次住院治療,入院當天,家屬就收到了病危通知書,所幸治療及時癥狀才有所緩解。

趕來的兒子作為家中唯一的男人,內心其實非常糾結。因為自己的母親太痛苦了!

看著被病魔折磨的越發瘦削,半夜被疼醒嗚咽無助的母親,他知道是時候做出抉擇了。

原來在這段住院治療日子裏,夏素文不僅一次和兒子說過自己不想活的事情,但礙於孝心和親情他始終沒有答應,而且醫生也說了,她的情況已經沒有任何救治的可能,用再多的藥也只是徒添痛苦,吊著一口氣罷了。

於是,兒子和小女兒向院方提出想讓母親免受痛苦的離去,言下之意就是安樂死。

但因為當時安樂死還沒有相關立法支持,院方領導沒有同意執行。後來他們又找到當時的主治醫生,想讓他幫忙安樂死結束母親的生命。

起初醫生也是不同意,見慣了醫患之間的各種悲歡離合,他不覺得這是個好主意。

可礙於兄妹倆反復的哀求和對執行安樂死的堅決與坦然,醫生最後還是答應了家屬的請求,並給患者註射了 復方冬眠靈 致其死亡,當時處方單上寫著 「安樂死,家屬強烈要求」

02、主治醫師被一紙告到法庭,悔不當初

但事情並沒有隨著逝者離去而結束,因為患者夏素文有4個子女,此次安樂死只有兒子和小妹同意執行,其他兩位大姐都不知情。為此,大女兒一紙訴狀把當時的主治醫生告上了法庭,理由是 故意殺人

案件審理過程中,當時簽字的家屬和醫生都被多次逮捕,因為當時沒有相關立法依據,審理過程非常焦灼,官司打了4年, 最終被判定為無罪 ,因為醫生和家屬的行為不涉及犯罪處理,被當庭釋放。

雖然程式無罪,但經此事後,醫生是非常的悔不當初。

事後不止醫生丟了工作,患者兒子也因為給母親安樂死飽受爭議,曾經工作的地方也因此炒了他,後來還意外查出晚期胃癌,在生命終末端他也表示想選擇安樂死處理,但同樣的要求再也沒有得到回應,在2年後才最終自然死亡。

二、30秒昏迷,4分鐘死亡,安樂死真的沒有痛苦嗎?

小島美奈(化名)從日本遠赴瑞典申請了安樂死,從清醒到走向生命的終結,大約持續了4分鐘。

小島在執行安樂死的時候才52歲,因為確診 多系統萎縮癥(MSA) 一種罕見的且無法治愈的神經系統病,每天會不自覺的手抖和摔倒,因為這個病她辭去了心愛的工作。

加上無法控制的肢體,後來連正常的自理都做不到,活著就像個廢物一樣,這樣的焦慮一直到在醫院治療期間,目擊到同病的患者已經完全喪失自主行動全身插滿管子,所有生命活動只能在床上進行,難聞的氣味和無望的未來終於壓垮了她的精神,第一次萌生了自殺的想法。

在得知瑞典可以申請安樂死後,她毅然決然踏上了前往生命終點的旅程。按照規定,院方工作人員會將即時記錄她最後階段的畫面給警方備案。然後她只需要躺在病床上,等待藥物透過輸液的形式發揮作用,一般30秒後會陷入昏迷,所以有意識的時候可以自由選擇結束。

隨後,她按下了開關,平靜的感謝著在她身邊的每一個人,「我不再那麽痛苦了,我覺得非常幸福」。

其實所有申請安樂死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 身患不治之癥 ,或者因為 身體嚴重損傷無法自理 ,根據瑞士2014年統計數據來看,所有外籍安樂死案例,超過4成屬於癌癥患者,還有4成是精神疾病困擾,比如漸凍癥、阿茲海默癥等。

安樂死使用的藥物是 戊巴比妥鈉 ,有口服或者註射兩種形式。它是一種麻醉劑,大劑量的使用會讓人立刻昏迷,並造成呼吸系統癱瘓。

患者可以選擇口服或者輸液的形式接受藥物,口服患者需要先喝一杯舒胃藥甲氧氯普胺,然後等30分鐘才正式喝下,然後在服藥5分鐘內昏迷,30分鐘後死亡。而輸液的形式更簡單一點,工作人員會把藥物溶液註射到患者靜脈中,開啟開關後會慢慢陷入昏迷最終走向終結。

三、「安樂死」本身就是問題

近年來,關於「安樂死」的討論屢次受到關註,不斷有人大代表呼籲為安樂死立法。

其實最早在1988年,安樂死的議題就出現在了人大代表議案中,之後每隔幾年都會被重提一回,建議推行安樂死合法化並規範執行。

安樂死合法化的熱心支持者認為自主選擇自己生命終點也是一個人身自由的體現,至少生命的盡頭,還有可選擇的余地。

但反對者卻覺得這一想法太理想化,安樂死合法後肯定會帶來可怕的「滑坡效應」。怎麽規範適合人群?

絕癥患者如果可以申請,那重度抑郁癥等精神疾病的患者呢?符合條件但未成年呢?如果操作過程只需要獲得醫生、家屬及本人同意,那怎麽證明意願沒有被強迫或幹擾?

死亡是一個復雜的話題,如果你面臨上述患者的困境,你會選擇安樂死嗎?未來安樂死會不會合法?你怎麽看?

參考資料:

[1]【讓生命「走」 得有尊嚴,「安寧療護」應盡快普及】.生命時報.2023-11-14 .

[2]【安樂死合法化之爭:我們以何種姿態面對死亡?】.新京報.2020-05-31

[3]【台灣名嘴安樂死畫面公開,兒子邊哭邊說:好,不痛了……癌痛到底有多可怕?】.健康時報.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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