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擊劍源於歐洲古代的決鬥傳統,所以歐洲的擊劍技術是專精於單挑決鬥的技術,而單挑決鬥就是雙方準備好,在平整的場地內,站在安全距離,不需要考慮突發情況,不需要考慮周圍環境,甚至不需要考慮節省體能,唯一的目的就是戰勝對手,註意是戰勝而非殺死。所以歐洲出現了細刺劍,殺傷性確實相對偏弱一些,這也是決鬥的需求,畢竟不是非得殺死對手,只要能贏就可以了。當然這也不代表這玩意殺不了人,只是相對來說不容易直接致死,也不容易造成殘疾,如果只是受傷,那麽還有治療回來徹底痊愈的機會。但捅中要害一樣會死的,甚至於在古代的醫療條件下,即便沒有命中要害一樣可能因為感染而死掉。
而中國劍,走的完全是另一種路線,並不追求單挑,因為中央集權下不允許單挑私鬥,根本無法公開進行決鬥。但這並不代表中國古代就是法治社會人人安居樂業,別說古代了,90年代乃至2000年,在沒有監控全面覆蓋的時期,雖然號稱命案必破,但是大量冤假錯案以及逃亡20來年現今才落網的通緝犯已經足夠說明當時社會治安狀況了。在中國的封建時代,王權法治最多僅能保證覆蓋城市內,城外就是法律管不到的地方了。
這還得是王權鼎盛時期,而王權衰落時期,城市內也保證不了安全,明代【無錫縣誌】記載,惡少年群聚夜遊,以詐謀拳勇,欺負老弱。而當時浙江、安徽、廣東、山西等地都有打行成立,惡少們攜帶武器,聚整合群,橫行市井,無視官府。蘇州每看到有鄉下人拿著財物進蘇州城,打行就設計將他騙至無人處,然後半騙半搶,稱「撞六市」。如果不巧失手被抓,在扭送官府的途中,打行同黨群起攻之,扭送者反而會被敲詐勒索。
明嘉靖三十八年,打行眾人以白頭巾裹頭,各自持了長刀巨斧,半夜發動,圍攻吳縣、長洲、蘇州各監獄。囚犯被放出來後,跟隨打行一起鬧事,湧到都察院,刀砍斧砸,將門劈開沖了進去。應天巡撫翁大立帶了老婆孩子爬墻逃走,才撿了條性命。應天巡撫那可是從二品的大員,在自己的府衙,面對打行那幫地痞流氓,也得翻墻逃跑。而這還不是亂世呢,當時倭寇已平,江南還是繁華地帶。我不知道為什麽會有人認為中國劍術因為太和平了發展不起來,中國古代在他們眼裏到底得有多安全?直到現在不少偏遠鄉下還有習武的傳統,真覺得是為了強身健體?
在這種社會環境下,中國的劍的需求就是相對全能,需要盡量便攜,能刺能斬,以應對各種突發情況,在混戰中能有效突圍或是保護自身。同時傳武的很多步法應對的也是野地一類並不平整的地面,這類地面用競技步法就是各種摔角。畢竟不能指望古代處處都是平整的水泥路對吧?同樣,正因為固定距離單挑決鬥,歐洲細刺劍出現了防禦完備的大護手,因為固定距離決鬥,沒人會冒進沖臉,那就是送人頭,打對方持械手動作小破綻小,是最方便也是性價比最高的試探方式。而在混戰中,距離不固定,想打中手部這麽小的目標難度就很大了,所以中國劍就沒發展出大護手。這是不同環境下的不同選擇。
但是總有人打幾天兵擊,搞搞競技單挑,自己覺得單挑拿中國劍打不贏歐洲決鬥用細劍,所以就要說中國劍不行,中國劍術不行,誰說中國劍術強就是無腦吹。這我只能說畢竟現在中國治安好了,現在一代年輕人都沒大街上打群架砍人或被砍的經歷,所以都能端起碗吃飯放下碗罵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