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艾倫離開遼籃,離開效力14年的球隊,告別了自己的13號,追根究底還是利益的問題,在薪資出勤率商業合約代言方面有分歧,才是主要原因,一人一城只是美好的願景,郭艾倫還能打幾年,誰不想在職業生涯後期利用自己的明星效應多賺一點。
另外本身遼籃就是體制內球隊,裏邊的條條框框不少,各種關系很復雜,郭艾倫其實也是這樣的關系戶,有個好叔叔郭士強,讓他在遼籃的起步就比別人高不少,而郭艾倫又向往自由,他的脾氣性格和遼籃的整體營運方式還是有些不同的。
特別是最近3個賽季,郭艾倫一共就打了50場比賽,而遼籃拿了三連冠,加上本身俱樂部的經濟又不算太好,所以劉子慶也不會養閑人,對於郭艾倫這樣的大牌更應該嚴格,出勤率保證不了,就會交易他。
總之郭艾倫不可能再回遼籃了,就和郭士強一樣出來了就回不去了,他和遼籃俱樂部的關系當然也沒有鬧僵,只是雙方的利益出發點不一致了,不是每個人都和韓德君李曉旭一樣,這和品德無關,也沒有人質疑郭艾倫的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