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西部法制傳媒網】
6月,榆林市定邊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接到群眾反映稱,位於定邊中學北側的定邊縣明珠路防護林地景觀廣場出入口均設定有欄桿,導致輪椅和嬰兒車無法進入。
接到該線索後,定邊縣檢察院迅速組織工作人員實地檢視。經過現場調查發現,該景觀廣場共計有17個出入口,其中2個出入口為台階,剩余出入口均設定高約50厘米的「回」型車擋,用於阻擋機動車和單車進入,以上所有出入口均未設定無障礙通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相關規定,不符合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範】內的標準要求,損害特殊群體權益。為消除該處通行障礙,定邊縣檢察院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無障礙環境建設監管職責。在檢察公益訴訟助力下,截至9月,該景觀廣場5處主要出入口已完成無障礙通道鋪設,有效消除了特殊群體無法享受公園綠地福祉的障礙,真正實作讓「愛」無「礙」。
整改前(未設定無障礙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