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因個人賬戶收款避稅被查被罰的,每年都有很多,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對於這一塊的事項,關註度也比較高。也正因為大家關註度比較多,市面上一些人為了博取眼球,出現了一些比較「荒唐」的聲音,諸如:
1、某年某月起,個人賬戶收款高於某個數,嚴查!
2、金稅四期來了,老板個人卡將被監控,以後再無私密!
更有甚者,直接造謠金稅四期之下,對於個人賬戶的監管,會影響老百姓的生活:
這類「標題黨」的內容,讓大家人心惶惶,但這真的是事實嗎?今天,我們就站在我們的理解上,給大家好好 的 梳理一下,個人賬戶收款與稅務監管之間的聯系,供大家參考。
一、企業用個人賬戶收款,有涉稅風險嗎?
嚴謹的來說,企業違規利用個人賬戶收款,才存在涉稅風險。比如,老板為了避稅,故意用自己或者員工的賬戶收款,並且不申報納稅。
這裏大家需要關註的重點是:未申報納稅。也就是說,並不是因為你用私戶收款了,稅務局就會查你、罰你。而是因為沒有依法納稅申報,才查你罰你,跟你用公戶還是私戶收款,沒有關系。
其實,這一點,在稅務局公布的稅案上,也體現的很明白,比如:
天津某公司,2019年至2022年期間,透過個人賬戶收款,少列收入8200余萬元,造成少繳增值稅1091萬余元,少繳企業所得稅27萬余元。最終,被稅務局定性為偷稅,追繳少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以少繳稅款一倍罰款。
不過,雖然個人賬戶收款與偷稅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但是,我們並不建議企業經常用個人賬戶進行收款等操作。
因為,如果企業經常性的利用個人賬戶進行收款、發薪金等不合常規的操作,會觸發大額交易或可疑交易,並且容易引起稅務局的重點關註,進而增加被稅務檢查的風險。
同時,公司利用個人賬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還可能會加重自身的法律責任。比較典型的一個例子是:
某公司賬戶與股東賬戶之間,存在大量的、頻繁的資金往來,導致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無法進行區分,被認定為公司與股東之間構成財產混同,進而股東需要對公司承擔債務連帶責任。
二、他們說的個人賬戶收款高於某個數會被查,是怎麽回事?
這個其實是中國人民銀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有關的規定,但由於部門之間的資訊共享機制,可能會導致稅務上的連帶關系。
目前,金融機構包括支付寶、微信等,都建立了健全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監測系統,並以客戶為基本單位,開展資金交易的監測分析。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第3號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