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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在地鐵休息超時被罰15元?此地地鐵站回應

2024-02-25社會
近日
有網友發帖稱
其在深圳遊玩期間
因玩累了在地鐵裏休息
待了3個多小時
結果發現自己出不去了
繳了15元罰款才出去
深圳地鐵熱線一名客服人員回應稱:「這不是罰款。在地鐵內超過210分鐘即3.5個小時,會被征收15元的超時服務費。」
最後,客服人員提醒乘客:「如果過閘機時,遇到沒掃到碼就出站情況,乘客應該第一時間聯系地鐵站工作人員進行行程補登,事後地鐵只會收乘客本次乘車費用,不會加收15塊錢的超時服務費。」
「超時服務費」這個說法,很多網友是第一次聽到,感覺很稀奇。但其實早在2023年4月,深圳地鐵就對此進行過說明,【深圳市城市軌域交通營運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乘坐城市軌域交通自入閘時起超過規定時限的,乘客應當按照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交票款,但因營運單位原因造成超時乘車的除外。」
當時,深圳最長的地鐵區間是沙田站到海上田園東站,全程約91.7公裏,正常乘坐的時間約為114分鐘。按允許的最長乘車時間210分鐘計算,還有96分鐘的緩沖時間,就是說不太可能出現乘車時間不夠用的情況。在地鐵裏,乘客都是快進快出,就不會被收取超時服務費,所以大家很少聽說。
除了深圳,其他地方的地鐵也有類似規定,各地根據線網長度的不同,允許停留的時限也有差異。比如,東莞地鐵的時限為120分鐘,而北京地鐵裏最多可停留240分鐘,廣州則是270分鐘。
根據廣州地鐵的現行票務規則,廣州沒有所謂的「超時服務費」,不過根據廣州地鐵官網公布的進閘須知,「乘客每次乘車從入閘到出閘時限為270分鐘,超過270分鐘,乘客除須繳交當次車程費用以外,還須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繳交超時車費」。
很多市民表示
壓根不知道
有乘車時限這回事
其實地鐵已經
在許多地方提醒大家
例如,進站通道↓
自動售票機↓
大家進站乘車時
可以留心看一下
來源|廣州日報、廣州地鐵、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