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北京日報記者跟訪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監督執法人員針對疏散通道開展的「大掃除」行動,記者觀察發現,針對「屢勸不改」的個人和不履責的單位,執法人員按照「過罰相當」原則,依法處罰並曝光警示。
1月3日,在朝陽區東壩地區壩鑫家園小區,執法人員檢查時遇到了一名屢屢把電動單車停到一樓門廳的居民,但物業公司卻聲稱已盡到制止勸阻的管理責任。面對這樣的情形,執法人員該如何處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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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擱這兒礙誰事了?」
「謔!這麽多人啊,怎麽,想給我曝光嗎?」3日上午,在東壩地區壩鑫家園小區一棟居民樓的一樓,違規將電動單車停在門廳的周女士氣勢洶洶。物業工作人員指著門廳墻上的多個安全提示牌剛要解釋,周女士更加激動了,「你們物業老給我推出去幹嘛,擱這兒礙誰事了?我也沒充電,外面風大,給我吹倒了誰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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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矛盾就要激化,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王天琦趕緊出示自己的執法證件,表明自己的身份,「您先聽我說,我給您科普一下,為什麽電動單車不能停在門廳……」王天琦邊說,邊掏出手機, 「剛才您說您的車子沒在充電,您看著影片裏的這幾個案例,車子停在那沒充電就突然爆炸起火了。」
周女士被影片所吸引,情緒穩定了下來,邊看邊問道,「這影片沒有快進吧,怎麽著得這麽快?」看到周女士冷靜下來,王天琦說,違規停放電動單車,輕則受到行政處罰,過失引發火災可能會被拘留,構成犯罪的還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還要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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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您也承認,已經多次違規停放電動單車,還不聽物業的勸阻,我們依據消防法規,擬對您處以500元以下罰款,之後我們會對您進行進一步調查詢問。」王天琦解釋自己的執法依據和流程。
看到王天琦的嚴肅執法,周女士嘴裏小聲地嘟囔著「居然還要罰款」,之後,在物業工作人員的協助下,她將電動單車推到了室外的安全區域。
物業盡責不予行政處罰
「類似周女士這種情況,你們物業公司註意到了嗎?平時是怎麽處置的?為什麽今天檢查還存在‘違停’的問題?」處理完周女士的違法行為,王天琦轉頭詢問起物業工作人員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履責情況,還沒等王天琦問完,對方急切地回復道,「像周女士這種情況,我日常巡查發現一回勸一回清一回,但備不住她不聽勸啊。」
物業公司專案部副總經理張超說,即便目前社區有33個車棚、近700多個充電介面,仍有居民心存僥幸,把電動單車推到單元門口、樓道裏或消防車道上。 「我們白天會安排保安巡視兩次,夜間巡視一次,遇到違規停放的電動單車,我們會聯系車主、挪移清理和安全提示,保證‘生命通道’的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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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說無憑,物業的說法是否有證據支持?王天琦現場展開調查,物業工作人員先是展示了他們在業主微信群裏釋出的一系列安全提示和科普警示,以及日常巡查的影片,接著,他們又出示了消防日常巡查記錄本,翻開之後可以清楚地看到巡視的時間、地點和針對「違停」電動單車等行為的處理情況。
王天琦依據調查情況,告知物業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北京市最佳化營商環境消防柔性執法工作規定】(以下簡稱「柔性執法工作規定」),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有證據足以證明已經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對管理區域內居民的違法行為,已依法履行制止、勸阻和報告職責的,不予行政處罰。
消防柔性執法包含四種類別
記者了解到,為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最佳化消防執法方式,更好地服務企業安全發展,2024年7月,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釋出實施了「柔性執法工作規定」,該規定明確,消防柔性執法包含履責不罰、輕微不罰、首違不罰和首查不罰等四種類別。
王天琦說,上文提到的物業公司正是屬於履責不罰的情況。「我們在執法過程中,對情節比較輕微、沒有主觀故意、對社會危害性較低的違法行為,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柔性執法,不予行政處罰。」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聽完王天琦的釋法,長舒一口氣,「我們會繼續盡職盡責。」
除了柔性執法,記者還從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獲悉,該支隊結合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和企業群眾辦事需求,推出「專家服務崗,開通服務熱線,預約上門指導」三項舉措,主動做好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事前指導服務,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提升審批合格率,力爭做到申報即審批,申報即透過,將「你找我審批」轉變為「我為您服務」。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