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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的福音?澳洲透過「斷聯權」新法:下班後有權拒回老板資訊

2024-08-27社會
你是否在下班數小時後,還收到無數封工作郵件和資訊?
當地時間26日,澳洲透過一項賦予公司員工「斷聯權」的新法律,讓他們有權在工作時間外不用處理工作資訊。
法律透過後,員工在驚喜之余,也對其實用性提出質疑。畢竟,如何在保護員工權益的同時,平衡好企業營運與僱用界限,是擺在雇主與員工間的一道難題。
「斷開聯系的權利」
「斷聯權」,顧名思義就是「斷開聯系的權利」。這項權利對員工意味著,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不能因為在工作時間以外拒絕閱讀或回復雇主的聯系資訊而受到懲罰。
該法律規定,雇主或第三方客戶可以在下班後與員工聯系,但員工有權在合理的情況下不予回復。
法律從8月26日起適用於所有在澳洲國家系統工作的員工,並從明年8月26日起適用於該國小企業的員工。不過,年收入超過17.5萬美元的員工將無法享受這項權利。
「數碼技術普及之前,人們在下班時間通常不會受到工作資訊的‘入侵’。」斯威本科技大學副教授約翰·霍普金斯表示,「但如今,在工作時間之外甚至是度假時,收發電子郵件、發短訊、打電話在世界各國成了常態。」
一項對800多名澳洲人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78%的受訪者表示,他們更可能為一家有明確「斷聯權」規定的公司工作。
澳洲研究所去年一項調查顯示,2023年,澳洲平均每人無償加班281小時,而這些勞動力的估計價值為1300億澳元(880億美元)。
新法透過後,受到許多員工群體和工會組織的支持。有業內人士指出「斷聯權」的幾項好處,包括改善員工的精神面貌、間接提高公司效益、促使老板更合理地給員工安排工作等。
目前,法國、德國等歐盟國家和拉丁美洲國家已實施類似法律。
2017年,法國在法律中賦予員工下班後關閉器材的權利。次年,能多潔集團Rentokil Initia因要求一名員工始終保持電話開機而被罰款6萬歐元。
合理的情況?
考慮到緊急情況和部份工作時間彈性的職位,這項法律仍然允許雇主或第三方與員工聯系,而員工在合理的情況下能夠拒絕回復。
莫裏斯·比歷克本律師事務所的就業和勞動律師謝茜嘉·赫倫舉了兩個例子解釋何為「合理」。
如果一名辦公室員工接到經理電話,要求他回復一封緊急郵件,結果發現郵件並不緊急,那員工拒絕聯系是為合理。
但如果一家零售業雇主檢視監控錄像,發現員工忘記關閉電源,於是在非工作時間後聯系該員工,員工拒絕聯系則為不合理。
任何關於雇主與員工因「斷聯權」的糾紛將送出給澳洲「公平工作委員會(FWC)」。根據公開資訊,其稽核的標準取決於雇主的聯系原因、聯系方式以及對員工生活造成的影響程度等因素。
而以上糾紛或導致員工最高被罰款近2萬澳元,公司最高被罰款近10萬澳元。
有異見人士指出,考慮到實際情況的復雜性,法律對「斷聯權」套用的具體規定仍有些模棱兩可。
還有分析人士指出,員工在開啟「免打擾模式」之前,還需考慮幾個問題。
首先,公司是否支付額外報酬讓自己在特定時期內(下班時間、放假期間)處理工作相關的資訊。
其次,自己的崗位重要性,以及在公司裏承擔的責任是否允許自己下班後不回復工作訊息。
不實用的法律「擺件」?
在員工、工會對該法律表示支持的同時,高層管理人員則十分為難。
有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抱怨,依法給老板和員工設立明確規定,將帶來很大負擔。因為人事部門要考慮的,不僅有居家辦公和彈性辦公的員工,還有在不同時區工作的海外成員。
一項調查顯示,澳洲大部份雇主面對該法律最大的擔憂是,制定和執行相關規定的難度系數,其次才是這些規定對公司生產力造成的影響。
由雇主組成的澳洲工業集團指出,這會給各行業增加「混亂和不確定性」,並給老板和員工造成困惑;讓工作模式變得不那麽靈活,還可能因僱用糾紛增加造成更多失業。
該組織上周還表示,該法律背後主要是左翼陣營在推動,法律的出台並未就實際效果進行足夠多的磋商,也沒給雇主預留足夠時間準備。
與此同時,包括員工在內的部份群體也提出異議,他們更多是質疑法律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我覺得關於員工權益的改革有些過頭了。」澳洲旅行社Flight Centre總裁格雷厄姆·端拿表示,「如果你真想和工作斷聯,只需要關掉手機或電腦。但如果你懼怕你的老板,他不管怎樣都可以在非工作時間打擾到你。」
「而且,這取決於你的立場。對某些人來說,如果不接工作來電,你就要做好不被晉升的心理準備。」
一番討論後,有員工認為,如果細則不夠清晰,相關法律最終只會淪為不實用的「擺件」。
不過,南澳大學的瑞切爾·波特表示,雖然從心理學角度,員工會覺得有義務回應老板的訊息,但這項法律仍在意識層面「向前邁了一大步」。畢竟法律能培養高層管理人員合理安排工作的意識,並把員工從高度警覺、高度焦慮的工作狀態中拯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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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主編:楊立群
本文作者:徐曉語
題圖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