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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外甥的舅媽需要一堂科普課

2024-02-23社會
□劉亦姝(安慶師範大學)
外甥正月初二去理發,當晚舅舅遭遇車禍去世。舅媽控告外甥「故意殺人,賠100萬」。法院表示:車禍與理發無關,駁回舅媽訴訟請求。(2月22日 光明網)
很明顯,這件事在大多數網友的熱議中都離不開「荒唐」二字。在春節這個闔家團圓的喜慶日子,舅舅的意外去世對於舅媽一家來說,的確是一個巨大的打擊,但是因為對「正月理發死舅舅」的民間習俗深信不疑,舅媽便以「故意殺人」為由而將外甥告上法庭,就讓人覺得有點不可理喻了,好在法律為這位外甥主持了公道。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故意殺人罪的行為內容為剝奪他人生命即殺人,其特點是直接或者間接作用於人的肌體,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終結。根據警方披露的事實,導致舅舅死亡的原因是酒後騎車發生車禍所致,這屬於一個意外事件。雖然舅舅去世與外甥理發都發生在大年初二這一天,但是理發與車禍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件事,兩者毫不相幹,沒有關聯性。
舅舅車禍去世後,舅媽執意要將外甥告上法庭,並不是因為手頭掌握了外甥故意殺害舅舅的直接證據,而是相信了「正月不能剪發」的傳說。因為在舅媽看來,「正月不能剪發」理發就意味著會「思舊(死舅)」,所以即便舅舅是因車禍去世,外甥也脫不了幹系。可實際上,「正月不能剪發」只是一種以訛傳訛的舊習俗,毫無科學根據。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不少與某些特殊日子相關聯的禁忌習俗存在已久,並深深地植根在老百姓的心中。其中,「正月理發死舅」這樣以死亡作為警示的禁忌,尤其讓現代社會的人們感到困惑。很多舊習俗在當時看是正確的,是因為當時由於科學文化水平的限制,人們對世界的認識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文明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我們應該科學理性地看待傳統文化,在傳承時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不能讓過時的舊習俗左右我們的新生活。
在多數人看來,因為舅舅去世和外甥理發都發生在大年初二這一天,舅媽便以故意殺人的罪名將外甥告上法庭,是一件無比荒唐的事。但是,在這件事情的背後,我們所看到的是這位舅媽對基本科學常識的嚴重缺乏。所以,對這位舅媽而言,雖然控告外甥「故意殺人,賠100萬」的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但是這件事並沒有真正結束,舅媽還需要好好補上一堂科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