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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院經歷規範「陣痛期」

2024-07-11社會

經濟觀察網 記者 田進今年第二季度,杜晨在某城市營運的幾家養老機構接受了七個部門超過10次行政檢查,其中5次為安全生產檢查,3次為安全檢查。

杜晨表示:「我們不是害怕檢查次數過多,而是各層級部門之間沒有統一標準,時常會遇到不同部門的標準和要求都不一樣,同時其他安全監督部門的政策和標準普遍要高於民政部出台的檔要求,機構夾在中間很難操作。」

行政檢查作為行政執法的一種類別,是基層民政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時最常用的方式之一,對規範引導養老機構合規營運、及時發現養老機構違法違規風險隱患發揮著重要作用。但記者在多方采訪中了解到,今年過頻和過細的行政檢查讓許多養老機構不勝其煩。

最近兩周,經濟觀察網以調查問卷或電話采訪形式調研了全國18家養老機構在今年二季度接受行政檢查的數量與細節。為確保資訊準確,問卷包含了機構的具體營運資訊、行政檢查的具體日期以及負責行政檢查的部門。調研顯示,18家養老機構接受行政檢查的次數為2至11次,平均為5.7次,檢查出有問題的次數平均為1.6次。

調研中,養老機構反映了因多種問題而受到的處罰情況:包括因為未能及時進行垃圾分類而被罰款數千元、缺乏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的正式任命書、在消防演練中老人穿衣速度未達標,以及未正確填寫民政部門要求的記錄檔等。

一位養老行業協會專家表示,行政檢查數量顯著增多的主要原因可歸結為兩點:一是養老機構的管理體系復雜,涉及多個管理部門;二是近一年來,行業內發生了幾例重大安全事故,促使監管力度加大。他認為,這是養老行業規範化發展過程中一個不可避免的陣痛期,但一個季度平均五六次檢查且多項為重復性檢查必然是不合理的現象。檢查結果往往又涉及限期整改、罰款,甚至與機構營運補貼掛鉤,這只能讓養老機構耗費巨大精力去應對這些潛在的行政檢查。

2022年10月,民政部印發了【養老機構行政檢查辦法】及配套文書。此後,民政部發文指出,在一些地方一定程度存在多頭重復檢查、運動式檢查、一刀切執法等問題,幹擾了企業的正常經營秩序,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帶來了負面影響。【養老機構行政檢查辦法】及配套文書為破解這一問題,減輕市場主體負擔,進一步改善養老服務營商環境提供了解決方案。

密集的行政檢查

「雙隨機」「飛行檢查」「四不兩直」(即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回頭看」等名詞開始成為養老機構負責人的日常功課。

在經營養老機構的十余年裏,張棟從未遇到過像今年這樣如此頻繁的行政檢查。今年5月,他的養老機構就迎來了3次「四不兩直」檢查。

張棟說,行政檢查的初衷是為了養老機構的規範化發展,但養老機構的管理涉及民政部門、所屬地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住建部門等多個部門,同時行政檢查還分鎮、區、市等不同級別以及「四不兩直」檢查等,所以養老機構經常會遇到一個月內不同人員對同類專案進行重復式檢查。

調查問卷顯示,多家養老機構出現了單月接受多次重復檢查,主要集中在消防和安全生產檢查。例如,某一線城市養老機構在6月接受了三個部門的3次消防檢查,結果均無異常;某沿海省份的一家養老機構在二季度接受了來自鎮、縣、市三級民政部門5次關於安全生產的檢查。

調研中發現,習慣傳統粗放式管理的養老機構營運者們,難以應對細化的檢查以及不斷變化的檢查方式。

一家不具備醫養結合資質的養老機構負責人說:「養老院一位老人入住時自己帶了幾個藥膏,一直沒用,過期了。檢查中,工作人員就以給老人使用過期藥物為由處罰了養老機構。」該負責人幾番折騰,請了多位人員才解釋清楚這件事情。

一家小型養老機構在上半年的一次檢查中,因在消防走廊上放置了幾張藤椅被處罰了上萬元。還有的機構在檢查中被指出,大廳內未設定應急照明燈、某房間的安全出口標識采用蓄光型而非持續發光型、廚房內的胡椒粉已過期、樓梯口墻面出現起皮等問題。

調研顯示,當養老機構被檢查出問題後,大多數只被要求限期整改而非罰款。

一位養老院院長表示,近一年同行出現過消防或食品安全問題,所以加強防範或管控很正常。但比起這些,我們更擔心罰款或約談負責人,希望政府部門能夠提前向養老機構公布一些安全生產標準,同時各部門在檢查養老機構時均以這項標準來執行。如果機構被指出相關問題後依舊不整改,被罰款或被約談也都可以接受。

但他也說:「不同部門在檢查同一類問題時經常會提出不一樣的意見,我們只能不斷地去學習各種細則。」

比如,為防止老人墜樓,上述小型養老院此前曾被監管部門要求加裝防護欄,而近兩年又應消防部門要求,拆掉了護欄。

一家在南方連鎖化營運養老機構的負責人反饋,在過往七八年的營運中,機構的消控室總共只安排兩位人員以兩班倒的形式值班,民政部門從未指出這方面的問題。但是,在今年多部門聯合檢查中,檢查組就提出消控室需要達到雙人雙崗,並要求限期整改。

一家一線城市養老機構負責人也反饋,當地民政部門要求消控室的值班人員均需具備中級消防證,而消防部門對值班人員的要求是只需具備初級消防證。

一半精力應對各項報表

在應對政府部門各項行政檢查的同時,在某一線城市營運養老機構的宋林幾乎每天都需要和各項報表打交道,每月基本要應政府部門要求統計大約10項數據。

宋林說,現在當地的民政部門經常要求養老機構報送各類檔,並且經常變換統計方式去重復統計某一事項。例如在送出老人基礎資訊上,民政部門會要求養老機構送出入住老人數、老人的失能情況等;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則要求送出老人的年齡、家庭養老床位簽因數等,不同部門之間的數據不流通,所以只能由我們反復制作並送出不同的數據表格,這也造成機構工作人員的工作量顯著增加。

近期應民政部門要求,宋林的機構需要統計上半年老年餐桌(包括自取和送餐)的人次。其次,需要在一天內核對養老機構服務失能人員的資訊,並補全缺失的電話資訊等。

與宋林在同一城市開設養老機構的一位負責人為了能應對日常的行政檢查,並能夠及時、準確填寫各項內容,特別專門招聘了一位前台人員。

比如,在汛期到來時,養老機構需要拍攝相關影片上報機構是否有防汛能力、防汛制度以及防汛演練的安排,在下雪以及刮大風時也需要做類似的影片匯報。機構還需要非週期性拍攝消防演練和防火點的照片或影片給相關部門。

該名負責人說,相比於十年前,目前花在報表上的工作精力翻了好幾倍。

不可忽視的一個現象是,中小型養老機構如果為了規範化運作而額外招聘工作人員,將進一步提高營運成本,但當前養老機構已經掙紮在盈虧平衡線上。

多位養老機構負責人反饋,當前養老機構普遍處於微利狀態,為了節約成本,實際中已難以滿足國家標準所規定的老人與護理員之間的配比(通常在3:1至4:1之間)。在這種情況下,機構更是難以額外承擔招聘行政人員的費用。

2019年4月,北京大學人口所教授喬曉春就曾表示,透過調研統計發現,北京市養老機構盈利狀況十分嚴峻,只有4%的養老機構能夠實作盈余,62%的養老機構需要10年以上時間才能收回投資。

養老行業規範化發展的「陣痛期」

2013年,隨著【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幹意見】【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幹意見】等檔的釋出,中國養老服務產業迎來發展元年,大量民間資本開始投資營運養老機構。

但過去一年,個別養老機構發生的消防安全、食物中毒等事故也暴露出正處於行業發展初級階段的養老機構仍存在諸多潛在風險。

在這樣的背景下,近幾年政策層面不斷發聲要求加強養老機構質素安全監管。2023年11月,民政部辦公廳印發了【養老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通知(下稱【標準】),提出「各地民政部門要將【標準】作為養老機構監管的重要依據,單獨或者聯合有關部門在養老機構行政檢查中加強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標準】一共提出了6條共27小項養老機構存在的不規範問題。

上述行業專家表示,養老服務行業從不規範向逐漸規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經歷各項行政檢查帶來的「陣痛期」,最終才能以規範化的方式進行營運。

透過搜尋公開資訊,進入2024年,大量城市針對養老機構開展了「四不兩直」檢查。其中黑龍江大慶市紅崗區、江蘇太倉市、貴州安順市、湖南省永興縣、湖北省孝感市大悟縣等均提出,在檢查中發現養老機構存在食品或消防等問題。

例如,7月1日,黑龍江大慶市紅崗區人民政府釋出的文章指出,檢查組重點檢查了老人居住房間室內裝修材料是否符合規範等。對檢查發現的消防、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制未公示上墻、消防巡查記錄填寫簡單、廚房食品垃圾未及時清理等問題,現場督辦立即整改。

調查問卷顯示,二季度18家養老機構總共經歷的102次行政檢查中,共有28次檢查出相關問題。其中超過20次只要求養老機構限期整改,只有少數行政檢查對養老機構進行了罰款。

一位在多省營運養老機構的負責人表示,一些行政檢查會由不同領域的專家負責,專家組在細節問題上更加專業,如消防栓水壓是否足夠、房間煙感器是否正常,專業從事養老機構營運的人很難具備這方面的專業知識,這樣的檢查能幫助機構防患於未然。如果機構一直未能規範化營運,可能就會面臨被強制關停的風險。

(應采訪人要求,杜晨、張棟、宋林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