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0萬元的國家賠償,不僅讓周永剛的冤屈得到了部份彌補,也引發了我們對冤錯案件的深思。為什麽這個數碼會成為國內冤錯案件的最高賠償記錄?背後又藏著怎樣的法律與社會變遷?如果你也對這個案件充滿疑問,那就繼續往下看,或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周永剛已獲得580萬元國家賠償,創下國內冤錯案件最高賠償記錄。
周永剛表示將申請對相關機關人員追責。
580萬的賠償金額是如何來的?賠償金額為何能不斷提升?賠償金額背後又反映了什麽?
賠償金額的背後
580萬的賠償金額不僅是周永剛的期待,也是社會對冤錯案件的重視以及法律標準不斷完善的結果。
周永剛的案件,讓我們看到了冤錯案件的復雜性,也讓我們看到了糾正案件的漫長。
1988年7月1日,赤峰發生兩女子被殺案,周永剛被列為嫌疑人,1988年12月被判死緩。
在此之後,周永剛開始了21年4個月零4天的服刑時間。
在服刑期間,周永剛曾多次申訴,但是始終未得到重視。
直到2018年,周永剛才委托律師向最高人民法院進行申訴。
2023年,周永剛獲得無罪判決,開始了國家賠償之路。
580萬賠償的由來
周永剛於2023年5月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要求公開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同時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失去的人身自由等共計580萬元。
而580萬元的賠償金額為何會比呼格案和聶樹斌案更高?
律師孫闊表示,主要是由於兩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國家賠償標準提高了,另一方面是周永剛失去的人身自由時間更長。
隨著社會的發展,國家賠償標準逐步提高,以往冤錯案件的賠償金額大約在200萬元左右,現在的賠償標準在500萬元左右,因此580萬元並不算太離譜。
周永剛失去的人身自由時間長,在1988年就被判刑,到2023年才獲得法律救濟,整整服刑21年4個月零4天,這樣算下來周永剛失去的人身自由時間非常長。
因此580萬元的賠償金額既符合社會對冤錯案件的認知,也符合法律對賠償金額的標準。
580萬元的賠償金額不單單是周永剛案件本身,也是社會對冤錯案件認識不斷深入的結果,是法律不斷完善、社會不斷進步的體現。
逃不過的「死神」
周永剛,1970年3月出生於內蒙古赤峰一個普通農村家庭,1992年與人合夥經營商店,但是因合夥人挪用公款導致周永剛破產還欠下巨額債務。
周永剛為了還債,變賣家中僅有的兩頭牛,並向親戚借錢才勉強還清欠下的債務。
這時的周永剛就和即將被殺害兩女子一樣,都陷入了經濟困境。
經濟困難的人在他人眼中總是最容易被挑選為目標,就像在獵人眼中只會挑選行動遲緩、受傷的小鹿一樣。
而兩名被殺害的女子,在周永剛眼中是光明的象征,是他走出經濟困境的希望。
1988年7月,兩名女子從內蒙古呼和浩特來到赤峰市區。
兩名女子一名叫小雨,一名叫莉莉。小雨和莉莉本是同事,在此之前她們已經商量好一起到赤峰旅遊。
小雨和莉莉到赤峰後,看到很多商店都在出售玉器,於是她們也想出售玉器以賺取傭金。
小雨和莉莉想要出售玉器,也並不是沒有目的,她們想透過售賣玉器賺取傭金以改善自己生活困苦的家庭。
於是,小雨和莉莉透過別人介紹認識了做玉器生意的人,這就是周永剛。
周永剛看到小雨和莉莉並不是很了解玉器生意,於是也就把她們當成了自己生意的一部份。
雖然周永剛並不富裕,但是他還是盡自己所能幫助小雨和莉莉,讓她們也能夠透過售賣玉器賺取傭金,以改善生活困苦的家庭。
這時的小雨和莉莉也漸漸意識到周永剛並不是很富裕,但是她們並沒有想到自己的悲慘結局,就像很多人明明知道獵物受了傷還會繼續追趕一樣。
小雨和莉莉最終還是決定用自己的積蓄進貨,於是她們也就跟隨周永剛進內蒙進貨。
而這次進內蒙進貨對周永剛來說也有些勉強,因為他只能靠借錢才可以進貨,而借錢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這時,小雨和莉莉依舊對周永剛抱有信任,她們把自己所有的錢都給了周永剛,希望他能夠幫忙一起進貨。
這時的周永剛經濟壓力越來越大,但是他依舊不想讓小雨和莉莉失望,於是還是盡力幫助她們進貨。
沒想到這一次進內蒙玉器商店看到價格遠低於市場價,於是小雨和莉莉也就想要進更多的 stock 。
對於這件事情,周永剛也有些為難,他不知道自己該拒絕還是答應,但是他還是選擇答應,因為他不想讓她們失望,同時他也想透過進 stock 改善自己的經濟狀況。
悲慘案件發生
在沒有經濟來源的人看來,能夠賺到錢是一件多麽令人開心的事情,但是往往他們不知道止步就可以避免悲慘結局的發生。
當時的小雨和莉莉看到能夠賺取更多 of money 就太過於心急想要立即賺取更多的錢了。
小雨和莉莉對於賺取錢變得更加貪婪,因此對於玉器商店賣價再高也不說什麽,因為她們想要盡快賺到錢來改善自己的家庭生活。
這一行為直接導致她們虧空所有 savings 甚至還有所欠債務,而這一切周永剛心裏都清楚,但是他說什麽也不能阻止她們繼續瘋狂想要賺取錢來填補虧空了。
於是悲慘的一幕發生了,小雨和莉莉兩姐妹看到已經沒有了 savings 還處於負債狀態,於是兩人開始對周永剛大吼大叫,並且對他進行辱罵。
在憤怒之下,小雨和莉莉做出了一個極為錯誤的決定,她們想要拿回自己的 savings 以及借款於周永剛索要 compensation 。
如果說一開始小雨和莉莉只是對周永剛辱罵,那麽後來拿著刀威脅他的行為就是觸碰底線了,在絕望之下很多人都會做出一些極為沖動的行為,而這也是當時小雨和莉莉做出的決定。
眾所皆知,面對刀槍不怕火焰,在絕望之中無論是誰都會怕刀子,此時的周永剛面對小雨和莉莉手中的刀自然也不例外,於是他妥協了,並且說出了承諾會盡快還錢。
但事情並沒有到此結束,小雨和莉莉依舊對周永剛很憤怒,於是繼續辱罵他並且用刀威脅他。
在絕望之中很多人的忍耐力會達到極限,就像一根繩子一樣,繩子被拉扯到極限就會斷裂一樣,在這一刻周永剛也到了忍耐極限。
於是悲慘的一幕發生了,周永剛拿起手中的刀刺向了小雨和莉莉,兩人當場身亡,而後周永剛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開始處理屍體。
眾所皆知,處理屍體需要極大的勇氣,更何況處理的是自己親手殺死的人,還要面對隨時可能被發現自己殺人的事實,這一切的一切都讓周永剛感到絕望,於是他做出了將屍體藏入井中的決定。
事情發生後,小雨和莉莉失聯,但是很多人都以為她們是在外旅遊期間消失了而並沒有過多關註她們的去向。
不過隨著時間一天天過去,小雨和莉莉再也無法回家,這讓她們家人感到十分擔心,於是開始尋找她們蹤跡。
就在家人尋找小雨和莉莉的時候,警方接到了一個舉報電話,說赤峰市有一個叫做「黑店」的地方每天晚上都有陌生人在這裏出入,而且出入的人有時候還會消失蹤跡,非常可疑,這個地方就是周永剛家中開設的店鋪。
警方根據舉報電話開始調查「黑店」,發現有很多蛛絲馬跡指向此處,於是警方開始調查此案並且找到關鍵證人———開「黑店」的店主周永剛。
冤屈自述
在警方調查的時候,很多證據指向了周永剛,但他始終堅稱自己是冤屈,於是他開始向警方講述事情經過,希望能夠得到警方的相信與支持,從而洗清自己的冤屈。
在警方調查期間發現,當時小雨和莉莉並不是來自經濟發達地區,而是來自農村,於是他們也就認為二人一定會存有 savings 以及會借錢來填補虧空,於是在二人拿刀威脅的時候他們肯定會妥協於是逃跑了,但是證實二人已經身亡,而且屍體已經處理完畢。
就在警方準備進一步調查的時候,上級下達了新的命令,這個命令就是要盡快找到案件嫌疑人,不管什麽方式都可以,只要能夠找到嫌疑人就行,而這時警方正好有了新的突破口,那就是抓捕了正在逃跑中的周永剛,因此立馬將案件交給了專案組進行調查與審理工作。<
在審理工作進行的時候,專案組發現了一些證據,比如說案件發生之後,周永剛對於手機號碼更換很頻繁,並且對於看到警察很敏感等等一些行為都說明著他就是這個案件的嫌疑犯,但是周永剛還是堅持自己是冤屈,並且他說出自己經歷他認為警察一定會相信他的。<
在專案組還沒有完全準備好證據的時候,上級已經迫不及待想要給此案一個結論,於是在1988年12月18日,專案組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了周永剛死緩。<
判處死緩之後不久,一封來自妻子的信寄到了監獄當中。信中寫著:我不能等你出來,我找到了一個好男人,我要和他組建一個新家。<
信件寄到監獄後不久,監獄方面發現周永剛妻子懷孕,於是專案組馬上進行了調查工作,在調查之後發現出軌的不止是妻子,還有家中的弟弟。<
一封信件揭開了曾經看似幸福美滿的家庭,而這一切的一切都讓當初曾經單純善良的農民工變成了手段殘忍狠毒的人。<
21年之後真相大白
2023年12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再一次審理此案,這一次審理與以往不同,這一次審理是以「再審」的身份出現。<
經過層層剝繭式審理之後,高院終於發現原來真相與事實與當初判決截然不同。<
最終高院宣布:無罪!
周永剛的案件真的是一場法律與人性的悲劇,讓我們看到了社會對冤錯案件的反思與改進。580萬的賠償雖然不能彌補他失去的21年,但至少是對他冤屈的承認。大家覺得這樣的賠償是否足夠?你們怎麽看待冤錯案件的賠償標準?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