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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坐地鐵被直播,私人生活不能成為引流工具

2024-07-16社會
最近有多名網友在社交平台發帖反映,深圳福田區崗廈北地鐵站早高峰期間,數名主播在站廳直播地鐵客流,且未對出現在直播畫面中的乘客臉部進行打碼處理。對此,不少網友表示,「感覺被冒犯」。深圳地鐵方面回應稱,地鐵站直播須事先征得營運單位特許,地鐵工作人員會對此進行勸導和管理。
從網帖的照片來看,這些直播集中於8-9點的早高峰期間,地點在深圳人流量最大地鐵站之一的崗廈北站。地鐵站內非常擁擠,有人低著頭擦肩而過,也有人被拍到了正臉。在直播評論區,不少網友對露臉的乘客評頭論足。被人當做直播的背景板就已經令大多數網友不適,而且還被懟著臉評頭論足,其憤怒可想而知。無處不在的直播鏡頭來勢洶洶地「入侵」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但每個人都應該對陌生人有基本的尊重和邊界感。
其實,公共場所「被直播」並不是新議題,此前也曾多次引發公民私密權和肖像權侵權爭議。此次之所以引發關註,是因為博主的直播鏡頭已經從吃飯、旅遊等消費場景,延伸到了人們的日常出行。在地鐵、公交站點進行直播,令「打工人」幾乎避無可避。試問有誰願意自己的相貌、表情、發型等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不相識的陌生人圍觀,甚至惡意嘲笑、詆毀?有網友就表示,「上個班還被放到網上被評頭論足,相關部門應對其進行整治」。
中國【民法典】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汙損,或者利用資訊科技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合法直播的前提是,直播物件知情同意。而這些網絡博主將直播鏡頭對準擠地鐵的「上班族」,不過是以「深圳最大的地鐵站」為主題噱頭,拍攝乘客上下地鐵擁擠畫面來博取流量。
據媒體訊息,有主播從6月底開始,每天上午7點半至9點半左右,在崗廈北地鐵站內進行直播。一場直播大約有3000來次點贊,還不時有人刷禮物。按大部份平台的規則,網友刷的禮物能兌換成金錢。這些直播沒對乘客面部進行打碼處理,更沒有提前告知,此舉就可能涉嫌侵犯肖像權、私密權;若有侮辱誹謗內容,還可能涉嫌侵犯其名譽權。
面對直播鏡頭下不斷被侵犯的私密邊界,顯然不能僅是呼籲主播們加強自律。地鐵站的工作人員理應加強日常的巡查,對擅自直播路人的人員進行驅趕,切實維護地鐵站內的公共秩序與乘客的個人權益。更重要的是,直播平台要有嚴格的內容稽核機制,對類似的直播行為要加強稽核把關,利用技術優勢,即時監管直播內容,確保直播內容不侵犯他人私密權、肖像權等合法權益。
直播可以「全民」,但每個人也有對「被直播」說「不」的權利。主播絕不能將行人的無意識或默許態度,錯誤地解讀為對其直播行為的特許。尊重他人私密與肖像權,是應當恪守的基本底線。地鐵營運方和相關直播平台也有義務加強巡視,及時制止此類直播行為,維持公共場所乘車秩序,保護乘客合法權利不受侵犯。
上遊新聞評論員 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