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多位市民向記者反映
乘坐出租車時
上海公共交通卡
(簡稱「交通卡」或「公交卡」)
被部份駕駛員「拒絕使用」
交通卡為何遭拒?
這樣的做法是否違規?
7旬上海夫婦交通卡打出租被拒
市民毛老伯今年75歲,據其所述,10月7日,他和愛人乘坐飛機從日本抵滬,晚上7時多,在浦東國際機場T2航站樓排隊等候出租車。「阿拉背著大包小包,問了好幾位出租車駕駛員是否接受交通卡付款,都被拒絕。」他說,駕駛員們各有理由,有的說機器壞了,有的說怕卡讀不出,還有的直接說「不」。最後實在沒有辦法,他們只得坐上一輛對交通卡說「不」的出租車,同意用手機付款。
「現在不管是大的出租車公司,還是其他小公司,不少駕駛員都這樣。」毛老伯告訴記者,小輩怕他們不舍得花錢打的,特地預備了幾張交通卡。他和老伴年紀大了,經常去醫院就醫,往返乘坐出租車時,就希望使用交通卡付費,但遇到能用交通卡結算的出租車並不多,到現在交通卡內的余額也沒怎麽減少。
毛老伯認為駕駛員拒絕交通卡,削減了交通卡的使用範圍,也給很多不太會使用支付寶、微信支付的老人帶來不便。為此,他也曾多次向相關部門發出過訴求。記者從12345市民服務熱線了解到,平台也不時收到關於出租車駕駛員拒絕交通卡的來電。
乘客在鐵路虹橋站排隊等候乘坐出租車 新民晚報記者 陳浩 攝(下同)
已有規定不得拒絕
據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資訊,交通卡在「公共交通」方面的用卡範圍包括:公交、地鐵、出租、輪渡等,此外在高速公路和旅遊集散中心也能使用。
而在上海出租汽車行業,交通卡原應享有「不得拒絕」的支付地位。【上海市公共交通卡管理辦法(修訂)】規定,本市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單位或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持卡人使用公共交通卡;【上海市出租汽車計價器使用管理規定】也明確:乘客用乘車卡支付車費的,駕駛員不得拒絕使用。
記者隨機選擇了幾輛不同公司的出租車,在車內都看到「乘客須知」中有明確提醒:駕駛員拒絕公共交通卡的,乘客可拒付車費。記者了解到,「乘客可拒付車費」有不同情況:一是出租車讀卡器出現故障,導致交通卡「讀不出」,乘客只需支付扣除起步費後的其他部份車費。這一規定出自【上海市出租汽車計價器使用管理規定】:「智能卡讀寫器發生故障,使用乘車卡的乘客可按計價器顯示金額扣除起步費後的余額支付車費」;二是司機主觀故意拒絕交通卡,乘客可以拒付本次消費費用。這也與【上海市公共交通卡管理辦法(修訂)】的規定吻合。
出租車內張貼的【乘客須知】
那麽,司機「開門見山」拒絕交通卡,實際並未完成載客,沒有產生車費,這種情形又該如何認定?對此,出租汽車公司之間存在一定「爭議」。
有的出租汽車公司表示,這種情況屬拒載,處罰措施較為嚴厲。一次查實,公司內部會對駕駛員約談和警告;二次查實,管理部門可依據規定,吊銷駕駛員營運資質,公司也會跟進處罰,甚至予以辭退。
而另一說法是,這種行為欠妥,但並非拒載,駕駛員拒絕的只是「一種支付方式」,所以僅僅會按「違規」處罰。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則向記者反饋,對於駕駛員拒絕乘客使用交通卡支付車費的現象,目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的處罰依據。
司機:很怕麻煩更怕吃虧
那麽,駕駛員又為何要拒絕交通卡呢?記者采訪了一名出租車駕駛員劉師傅,他說「很怕麻煩,更怕吃虧」。
劉師傅講,以前不少同行跟他提過,不喜歡乘客使用交通卡支付車費,有的甚至明確拒絕。原因是,乘客用交通卡支付的車費,並不直接到出租汽車公司,而是要在交通卡公司「轉上一圈」。不但周轉費時,還容易出錯,讓駕駛員利益受損。「我親眼見到有駕駛員為了交通卡費用出錯的事,與公司發生爭執。幾個月前,我開始將每一筆乘客使用交通卡支付的單子收集整理起來。」
記者看到,在劉師傅的一份「駕駛員營收明細」表中(計算周期為7月26日至8月25日),含有一筆436元的「公交卡」(即交通卡)費用。這筆金額表明,在該統計周期內,乘客透過交通卡支付的車費總額是436元,這筆錢實際已透過交通卡公司轉賬到出租汽車公司。「但實際上,這筆費用不是436元,而應該是542元。」劉師傅說,他當場向公司財務人員出示了一張張使用交通卡支付的乘車發票。公司承認漏算,補上106元。至於為何會「漏算」,只解釋說漏掉了2筆車費。
而到了8月26日至9月25日這個周期,劉師傅又被漏算了49元。公司查詢後解釋,有一筆車費還未反映到賬上。「如果我不自查的話,豈不是莫名其妙吃虧了!」9月26日至10月25日周期,他的「公交卡」一項終於「平賬」了。
出租汽車公司:司機營收被漏算確實存在
采訪中,出租汽車公司則指出:首先,的確有部份交通卡因各種原因可能無法讀取。有一款全國聯網的紅色交通卡剛推出,終端器材讀取卡片時,需相關軟件和協定支持,故車載終端器材需要升級。但升級不是一蹴而就,而是漸次進行的,這導致部份駕駛員發現,一段時期內交通卡不能順利讀取。雖然後來隨著終端器材完成升級,基本消除了這一現象,但駕駛員仍擔心還會遇到「卡讀不出」的情況。
在多個版本的交通卡中,曾有大約2個版本的紅色交通卡「讀不出」(但不影響在公交車、地鐵、輪渡上的套用)。也有一些交通卡因過期、故障、消磁等原因不能被辨識。時至今日,部份交通卡讀不出的概率仍然存在。由於擔心交通卡「讀不出」會遭投訴,有的駕駛員自備交通卡「自查」讀卡器是否正常,有的駕駛員則索性提前拒絕乘客刷交通卡。
其次,部份出租車駕駛員擔心利益受損。乘客使用交通卡付費,而駕駛員營收被「漏算」的可能性確實存在。其表現形式為:乘客付款記錄並未如實反映到公司賬上,即公司這邊沒有看到乘客刷卡,但交通卡卻顯示成功刷卡的記錄。到賬出錯後,這筆費用就滯留在了交通卡公司。出租車公司出面溝通核對後,才可以「算清楚」。
「漏算」是怎麽發生的呢?一是駕駛員操作偏差,以為成功刷取交通卡,實際未成功;二是當訊號不佳,器材故障時,刷卡成功,但交易記錄未如實作出反饋;三是駕駛員每次出車營運時,需插入司機卡,結束營運時關閉計價器上傳數據,如果有的駕駛員沒有及時上傳數據(超過48小時),會增加交通卡公司的統計壓力,增加漏算的可能性。
此外,交通卡刷卡款項到賬慢,也是原因之一。
市交通委:高度重視,研究協調
記者了解到,大眾出租約6500輛營運車輛,按1輛車1天營運15單計算,1輛車1周105單,駕駛員表示「1周差不多只遇到2單是透過交通卡支付的」。強生出租約7000輛營運車輛,1周營運約10萬單,使用交通卡支付的單數只占2%左右,涉及交通卡的投訴的概率更低。「公司一周大概只接到一二起。」
雖然目前使用交通卡支付車費的比例不高,但它像現金支付一樣,是正規、合理的支付方式,應該得到支持保障。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回復稱,駕駛員正確操作計價器器材對交通卡扣費後,計價器上將顯示交通卡的卡內余額,同時,發票及存根上均顯示交通卡卡號及刷卡前後余額。駕駛員可透過發票存根核驗是否扣款成功,如對公司賬目存在疑議,也可持存根向出租車公司及交通卡公司核對校驗。若有駕駛員不願使用計價器,乘客可撥打12345市民熱線或撥打出租車所屬企業熱線電話,企業核實後將酌情處置。
交通卡公司與營運企業結算車費存在一定時間周期,導致部份駕駛員更傾向引導乘客使用掃碼轉賬或線上支付方式。對此,市交通委稱,他們高度重視市民訴求,近期將召集交通卡公司、出租汽車行業協會等,針對結算周期長等問題研究協調。同時,後續管理部門將加強對出租汽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宣傳和引導,進一步規範行業有序發展。
新民晚報
作者:陳浩
來源:上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