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起看似平常的電動單車傷人事故,深挖細查之下,竟牽出一起千萬元大案。12月3日,成都市公安局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了「8·22」生產、銷售偽劣電動單車案案情。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
成都公安機關打掉犯罪團伙2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查處涉案企業、窩點9處,扣押假劣電動單車3200余輛,初查涉案7000余萬元
,成功斬斷一條集假劣電動單車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及租賃為一體的特大跨省地下產業鏈條,取得專項整治重大戰果。該案為
四川省偵破的最大一起制售假劣電動單車案件
,有效預防和減少了電動單車安全事故的發生。記者采訪了專案組民警,獲悉了該案的偵破過程。
01
從兩起交通事故發現端倪
不合格「電瓶車」出自同一家公司
為深入推進國家「電動單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成都市公安局成立整治專班並強化專項情報收集研判,精準指引破案打擊。
今年7月,成都青羊區發生兩起電動單車傷人事故,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民警在事故調查過程當中發現,這兩起事故中的電動單車的外觀尺寸、電機的速度、電池的電壓等均不符合國家標準。經過進一步的檢驗鑒定,這兩輛電動車是不合格產品,市交管局立即將該案件線索上報給市公安局電動車整治專班。
「8·22」專案組民警朱聚豪介紹說,在接到該案的線索後,立即進行了深挖細查。透過調取相關電動單車的檔案,發現出事故的電動車均出自成都市五家出租電動單車的車行。民警對車行進行走訪,並調取賬單、話單,發現這些偽劣電動單車均出自「四川某商貿公司」,該公司的法人為陸某,負責人為胡某、曾某等人。進一步對該公司有關的賬單、話單進行研判分析,發現「四川某商貿公司」的偽劣電瓶車是外省某電動單車生產企業客製、購買而來。
02
打掉兩個犯罪團伙
扣押假劣電動單車3000余輛
涉案7000余萬元
由市局食藥環偵支隊、交警支隊、郫都區分局、東部新區分局組成的聯合專案組,綜合運用數據分析、線下核查等手段,組派人員前往省外開展偵查。經縝密偵查,專案組迅速厘清犯罪團伙組織結構,釘選犯罪團伙各層級具體人員及犯罪行為。
經查,2023年10月以來,為牟取非法利益, 成都市胡某旭售假團伙與外省李某朋制假團伙深度勾連,胡某旭團伙利用開設的「四川某商貿有限公司」,向省外李某朋團伙開設的「某電動車有限公司」「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家電動單車生產廠(公司)客製和購買超速、超電壓、超重的假劣電動單車並運輸回成都儲存 ,透過與成都青羊區、武侯區、金牛區的5家電動單車租售車行進行商務合作,采取直接銷售、以租代購的方式,向成都及周邊城市大肆銷售。
經核實資金交易情況、查扣的財務賬簿,結合犯罪嫌疑人供述, 犯罪團伙累計銷售假劣電動單車1.7萬余輛,銷售金額6200余萬元,加上現場扣押偽劣電動單車的貨值800余萬元,涉案金額達7000余萬元。
今年9月7日至8日,專案組組織160余名警力,在兩地實施同步收網,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打掉犯罪團伙2個,在外省查處假劣電動單車生產廠(公司)2家,現場扣押假劣電動單車200余輛;在四川成都查處批發商(公司)1個、倉儲窩點1處、銷售及租賃窩點(車行)5個,扣押假劣電動單車3000余輛。
03
電池電壓最高限速等遠超國標
涉案車輛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區分局食藥環偵大隊民警張興告訴記者,經抽樣送第三方機構司法鑒定,按照GB7258-2017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GB17761-2018電動單車安全技術規範,涉案電動單車的電池電壓、最高限速、整車重量均遠超國家強制標準,為不合格產品。該假劣電動單車充電及駕駛過程中易引發火災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成都市公安局食藥環偵支隊知識產權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晉彬雄介紹說,該案生產銷售的假劣電動單車,時速達到60公裏,遠超國家強制限速標準的≤25公裏;同時,為匹配時速,假劣電動單車安裝電壓為60V、72V的鋰電池(國家強制標準≤48V),車輛整車達到60公斤左右(國家強制標準≤55公斤)。 假劣電動車配備超標鋰電池,加上假劣電動單車停放場所多與人員住宿混合設定,充電過程中極易引發火災;假劣電動單車超重、超速在道路上行駛,肇事肇禍風險極大,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影響。
該案假劣電動單車制售環節深度勾連合作經營,電動單車生產廠家為提高市場占有率,根據銷售公司客製要求生產假劣電動單車;銷售公司進購客製假劣電動單車後,采取商務合作,按比例提成的方式,將假劣電動單車交與各地電動單車租售車行進行租賃、銷售,已成跨省地下產業鏈條,行業亂象突出,需從嚴打擊。
記者了解到,下一步,警方將在強化擴線偵查,推進實施全鏈打擊的同時,聯合消防救援、經信、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全面開展行業排查,推動行業集中源頭治理,共建協同共治、標本兼治,實作案件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同時,會同相關行政部門全面追查扣押該案已銷售的假劣電動單車,消除公共安全隱患。
來源:
成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