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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電動車亂停亂放與「飛線」充電 築牢全國文明城市安全防線

2024-03-01社會

為推動精神文明建立工作更加符合基層實際,更好地服務群眾生產生活,長春市正式開通「長春文明眼」網上監督平台,對不文明、不誠信、不道德行為進行監督曝光。同時,也會對我們身邊隨處可見的文明行為進行表揚和鼓勵。不論是監督還是表揚,「長春文明眼」網上監督平台的目的始終只有一個,就是讓我們生活的城市越來越美好。

電動車已成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然而,樓道內亂停亂放、「飛線」充電等不文明行為不僅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更嚴重威脅到樓道的消防安全。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我市相關部門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對樓道內的電動車進行清理,並拆除違規充電設施,在形成常態長效建立全國文明城市的同時,引導大家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增強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文明素養,共同維護城市的文明形象和安全秩序。

社區和居民共同努力

形成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

2月28日9時,長春晚報全媒體記者來到二道區上東街區小區,單元門口停放的井然有序的電動車讓人眼前為之一亮,昔日亂停亂放的場面已不見蹤影。樓道裏也恢復了整潔寬敞,私搭亂接的電線也已消失。

「以前不少電瓶車都停在樓道裏,車主還會從樓上拉臨時電線下來充電,又亂又不安全。」該小區居民艾玉偉說:「現在好了,樓道裏變得既整潔又安全,回家也舒心了。」

這一系列的改變,應該歸功於社區的積極作為和居民的共同努力。「2月26日,社區全面開展了電瓶車充電安全排查、宣傳工作,社區工作人員對轄區內3處有物管小區的物業公司約談和電話叮囑;對5處無物管的小區,逐單元進行排查。」二道區東盛街道公平社區黨總支書記竇雪介紹,社區網格長在自己轄區內的單元門上張貼「禁止電動車入內」的警示貼;引導居民規範停放電動車,嚴格禁止在樓內、室內充電等不規範行為。同時,透過微信群向居民宣傳普及日常電動車充電的註意事項,形成了人人參與杜絕隱患的良好氛圍。

設定車棚和充電樁

切實維護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本次電瓶車充電安全排查、宣傳工作實作了轄區內老舊散小區警示貼張貼全覆蓋,並聯合有物管的小區物業公司進行全方位宣傳,得到居民們的大力支持。「在發通知的時候,考慮到居民們的閱讀習慣,網格長將內容幹貨發到居民微信群裏。由於電動車停放及充電具有流動性、不確定性的特點,我們除了重點排查已經知曉的有‘飛線’充電的居民,還制定了鄰裏互相監督的策略,鼓勵居民發現情況及時向社區工作人員反饋。」 竇雪說,為了徹底解決電動車亂停亂放、充電線私拉亂接的問題,就要從根本上解決百姓出行、充電的問題。為此,公平社區將轄區內18棟無物管單元樓中的14棟,在老舊改造後設定車棚。「我們將在車棚內設定充電樁來滿足大家的充電需求。目前,車棚的整體框架廠家已經加工完成,等待氣溫合適就會進行安裝,加上附屬設施的施工,預計今年上半年就能夠投入使用,剩余4棟的電動車可以到其單元樓門衛處進行充電。」

社區與居民攜手整治環境,不僅清理了安全隱患,更是讓大家的居住環境煥發出新的生機與活力。對此,居民們紛紛表示稱贊。「電動車排查清理、宣傳是個長期的工作,需反復提醒。下一步,社區將加大宣傳力度,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安全講座、演習,持續對轄區內隨意停放電動車、私搭電線充電現象進行排查,切實維護轄區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竇雪表示。

逐戶排查

安全隱患得到解決獲居民稱贊

2月29日6時30分,寬城區柳影街道柳江路社區工作人員在自己負責的樓棟進行檢查,每一處都要走過,絕不放過任何一個角落,用他們的「火眼金睛」,將潛在的安全隱患一一揪出。那些在樓道裏的電動車則成為他們重點關註的物件,這些占用消防通道、充電的電動車一旦起火,後果將不堪設想。

「從2月26日社區組織工作人員上戶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排查活動開始以來,網格長每天都會對轄區內的單元樓逐樓棟、逐單元、逐戶進行排查,重點關註電動車‘飛線’充電及堵塞樓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問題。」寬城區柳影街道柳江路社區吳萌介紹,社區工作人員還在小區單元門張貼安全提示單,向居民發放安全宣傳手冊,告知居民不合理充電的危險,增強居民的充電安全意識,以免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防患於未然。對於「屢勸不改」的危險行為,社區工作人員堅決予以清理,以強有力的舉措消除安全隱患。

這些舉措得到了居民的廣泛稱贊,大家表示,電動車在樓道內亂停亂放和「飛線」充電問題一直是影響他們生活的安全隱患,現在終於得到了解決,「心頭的一塊大石終於落了地。」還有的市民表示,社區的行動非常及時、有效,希望以後能夠繼續保持這種良好的管理態勢。

「線上+線下」宣傳引導

營造安全生活環境

排查、清理過程中,社區工作人員也遇到了不少難題,個別居民對電動車的安全使用意識薄弱。社區工作人員耐心地解釋電動車的安全知識,引導他們正確停放、充電。

「個別居民對我們的行為很不理解,看到工作人員把電動車被擡到單元門外,還電話投訴。了解這一情況後,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對該居民進行個人、家人人身財產安全、消防知識、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等多角度的勸導,透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疏導,最終該居民表示理解和支持。該居民樓道再也沒有發生亂停放電動車的現象。」吳萌說:「社區透過‘線上+線下’的方式對轄區內的居民宣傳引導,並進行全覆蓋的電動車排查清理,給居民營造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吳萌表示,今後,柳江路社區將開展定期和非週期性的防火檢查、整改火災隱患,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積極做好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並落到實處,努力為轄區居民營造安全、和諧的居住環境。

同時,寬城區長新街道也對轄區內的9個社區共43個小區開展電動車亂停亂放專項整治行動,長新街道各社區聯合轄區物業公司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此項工作得到了居民群眾的一致認可,紛紛加入行動中。

法規

這些與電動單車停放、充電有關的行為是違法的

據了解,目前中國兩輪電動單車保有量至少已有3.5億輛,平均每4個人中就有1人擁有電動單車,電動單車作為日常交通工具方便了人們的出行,但它存在的火災隱患也不容小覷。根據國家消防救援局的統計,2023年全國共接報電動單車火災2.1萬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面對多發的火災事故和上升態勢,電動單車安全問題已經不容忽視。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單車或者為電動單車充電。2021年6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公布【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在法律責任一章中新增了7項消防行政處罰,其中提到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等地停放電動單車或充電,對拒不改正的經營性單位和個人,最高可處以10000元罰款,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最高可處以1000元罰款。規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2月28日,長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長春市消防救援委員會辦公室聯合釋出了【關於電動單車火災防範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以此來預防電動單車火災事故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通告】規定:嚴禁電動單車在影響人員疏散區域內停放及充電;嚴禁電動單車占用消防車通道;嚴禁電動單車及車輛電池進樓入戶;嚴禁電動單車「飛線充電」;嚴禁使用非配套充電器為電動單車充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電動單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屬於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處罰;因違規停放、充電造成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對責任人處以拘留、警告或罰款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等違法違規行為時,應當及時制止並報告社區、物業服務企業(或承擔相應職能的單位)組織清理,對拒不整改的,可撥打舉報電話「12350」和「12345」進行舉報。

呼籲

自覺維護消防安全 爭做文明氛圍的創造者和維護者

長春市消防救援支隊提醒市民: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要學會正確預防電動單車火災。

1.禁住宅內充電,嚴禁在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一旦起火,會阻斷逃生通道,易造成人員傷亡。更不能把電池帶回家充電。

2.禁飛線充電,路線磨損、老化、極端天氣等情況,易釀成火災。

3.禁擅自改裝,擅自改裝電池,加裝音響、照明等,容易造成路線超負荷、引發火災。

4.禁在易燃品附近充電,電動車充電時,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5.禁整夜充電,盡量在白天充電,充滿及時斷電。

在此,長春文明眼也呼籲市民朋友自覺維護消防安全,不要讓樓道的堆放物成為消防安全的「絆腳石」。希望市民朋友們攜手共進,為杜絕隱患事故發生、爭做文明氛圍的創造者和維護者而努力,讓我們的城市更加文明、美好、宜居,讓我們的生活更加安全、幸福!

@你

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不文明現象(行為),可透過「文明眼」進行反映,如果遇見文明現象(行為),也可透過「文明眼」進行表揚。

征集內容:凡長春市區內(不包括榆樹、農安、德惠、公主嶺)涉及到的不文明現象(行為)都可以報料。同時,如果身邊有文明現象(行為)也可以進行報料。

參與方式:市民發現不文明現象(行為)/文明現象(行為)後,拍下圖片或影片,標明所在城區和詳細地點,附上100字左右的文字說明、姓名和電話號碼(方便工作人員核實解決),上傳到微信公眾號或者郵箱即可。

例如:文明眼+張三+電話號碼+垃圾分類+××區+××街與××路交會+100字文字說明+拍攝圖片或是影片

1.關註「文明新長春」微信公眾號(ccwmb0431),直接留言

2.關註長春晚報微信公眾號(ccwbweixin),直接留言

3.發送至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上傳相關內容

4.咨詢電話:0431-89866777、85648728 (8:30~11:00、 13:30~17:00)

長春晚報全媒體記者 關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