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五歲時就不上幼稚園,跟著爺爺奶奶在山上守了兩年山。她們怕我待著沒意思,就買了一窩小狼狗,它們長的特別快,印象裏一晃就它就和我差不多高了。
我每天帶著五只狗漫山遍野的跑,它們賊通人性,像能聽懂人話似的,偶爾迷路了也能帶我回到窩棚裏,遇到蛇啥的,緊緊護著我,因此還讓蛇咬死一只。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生離死別,撕心裂肺的疼啊,幾年後它們幾個陸續死去時,雖然我已經不在山上了,但也難受好一陣。
論愛狗,我算第一批隊的,但我到現在也沒理解那幫把狗硬擬人的人,跟狗論資排輩是最匪夷所思的。
其中我最惡心的稱呼就是「毛孩子」。真要擬人,你那狗的真實年齡分分鐘就比你還大了,懷裏抱個中年糙大漢硬說是自己孩子。
話題扯回來,我的原則是畜生永遠是畜生。說實在話,它攻擊你的時候,你死沒死它其實不在乎,而你還在乎它受沒受傷。
那畜生目的都是傷害你了,你還覺得還擊幾下是殘忍,那你白活了,讓那狗當兩天人,你去當兩天狗吧,讓你當人都白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