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就能明白,人對貓的態度和人對人的態度並無聯系:
納粹對貓狗很善良,但是對人不用我多說了吧。
有很多所謂的 「愛貓(狗)人士」 ,他們說他們愛貓(狗),但是給人送花圈,網暴,也是他們。
同樣的,有的人對貓狗並不感興趣,甚至貓狗在他們眼裏和牛羊差不多,可以餵,可以逗,同樣也
可以打和殺。但是不妨礙他們是好員工,好同事,好父母。
至於有的人說,啥什麽什麽殺人犯,小時候就虐待貓狗。我只能說,殺人犯小時候虐殺貓狗或者其
他生命只可能是因為他們當時打不過大人,但是又渴望暴力和血腥,所以選擇了貓狗這種相對弱勢
的生命而已。變態與虐殺動物之間,不是充要條件。
講一個我表弟的事情
他的姥姥家是東北那邊村裏的
村裏嘛,好養狗,看家護院還能吃舊飯,不浪費糧食。
有一次,他去親戚家不走正門,跳墻頭。好嘛,直接讓他舅舅家的狗咬了,狗覺著這人不走正門肯
定不是客人。最後,養了很多年的黃狗給殺了,棒殺,還給吃了,畢竟狗肉嘛,不能浪費。當時,
他舅舅說的很明白,狗就是狗,咬錯了人就應該死。棒殺啊,是不是人們嘴裏的虐殺,是不是有的
人嘴裏的潛在殺人犯。
但是,他舅舅人真的很好,很實在,家裏來客人,肉是給的真的多。
絕大多數情況下,人對人的態度,取決於好惡,取決於利益,取決於感情。
之所以很多人,對殺掉貓狗的人恨的咬牙切齒,只可能是因為他們是陌生人而已,傷害了就傷害
了。
或者說,給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