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其實簡單得很,你都要結婚了,肯定是一個有獨立思考能力的成年人,你所做的首先是看看雙方能不能妥協,如果不能,那你就必須在你的未來老公和「能容忍我養貓的未來婆婆」之間做一個選擇。
這件事可大可小,說小,可能只是一只貓的事情,說大,可能大到家庭關系不可調和的矛盾。
最壞的情況是,男友媽是一個有控制欲的人,她這是在結婚前宣誓主權,未來會強力介入你們的生活。而同時你男友又不懂得處理這種矛盾,不會站在你們之間充當緩沖,最終變成了她媽和你直接面對面發生沖突。
為何可能是最壞的那種情況呢?
首先,他媽應該懂得並尊重這樣一個事實:結婚後你們兩個才是你們家庭的主人,她只是客人,她沒有權力禁止你養貓,也不該給你提出「一定要送走」的要求,最多是建議或者商量。
其次,你男友不應該讓他媽直接對你提出這種不應該的要求。這種事情他應該出面來處理,把你和他媽隔開,透過他的溝通來解決問題。要知道婆媳關系惡劣的家庭,有一大半是因為有一個不懂處理家庭關系的丈夫。
那為何可能是一件小事呢?
因為這完全可能僅僅是一次失敗的溝通。他媽可能對貓過敏或者什麽的,也有可能他媽只是表達了一下意願,而你誤解成了她提出的一條不可妥協的要求。
所以還是應該先溝通清楚。如果是最壞的情況,你得認真考慮一下你是不是真的有那麽愛你的男友,值得你邁入一個矛盾重重的未來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