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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的貓被她男朋友意外弄死了,該不該原諒?

2024-06-21寵物

這事實在太抽象了。

但是年輕的小朋友啊,這你可千萬不能勸啊。

更何況你的提問雖說是被他「意外弄死」,但是看描述你根本就沒確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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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小幾百字,其中登場的人物都實在是太抽象了。

出場人物處處透著詭異,要不是說的有鼻子有眼的,我差點還以為是什麽怪談故事的開頭。

你姐:

1.開頭說通宵加班讓男朋友餵一下貓,後面又說這個貓大部份時間也是他在養?

2.看了男朋友去丟黑色垃圾袋覺得不對,但是卻沒有去問男友,而是跟自己父母說?

3.如果說黑色垃圾袋裏是貓屍,那意味著貓屍在家藏好幾天了,這找了這麽久都沒找到?

???

你們的父母:

1.一開始父母都勸她當貓跑了,好好過日子。

2.後來男朋友新買了一只貓送你姐,但是我爸媽喊她不要接受,說如果接受了,兩個人就真的走到頭了。

這是啥邏輯啊?實在看不懂啊......

貓:

1.雖然貓是你姐姐的,但是你姐姐根本沒空養,平常都是姐姐男友在照顧,所以嚴格算起來,這貓應該更親近男主才對。

2.既然平常都是他在照顧,那怎麽貓咪又抑郁了,不喜歡他?

3.難倒他不喜歡貓,平常天天都在虐貓?如果他不喜歡貓,那他為什麽要買一只新貓呢?新貓不還得他來照顧?

實在無法理解

男主:

按題主的推理,是男友把貓給鯊了,然後藏屍幾天,再接著拿去丟了,為了哄你姐又買了新貓。這推理有一定道理,但是又很多講不通的地方。

1.首先是鯊貓,貓可不是這麽容易鯊的,尤其是布偶貓這樣大體型的貓,可沒有失手弄死這一說。

更何況是在這貓本來就不喜歡他,對他有所警惕和防備的情況下。

如果真的是臨時起意去鯊貓,必然會把整個家裏搞的一片狼藉,甚至血赤糊拉的。

所以這事要麽是蓄謀已久毒死的,要麽就是真的丟了或扔了。

2.其次是藏屍,要知道你姐在第二天就找了一整天,後面肯定也找了卻沒有找到。

而且按題主的推理,男友是隔了幾天才去拿黑色袋子拋屍,6月的天氣雖然還不是太熱,但是貓屍如果真的放在家裏兩三天,那肯定已經臭了吧?

放冰箱更不可能,你姐姐都不開冰箱的嗎?

3.最後是男女主之間幾乎零交流。

這男主是聾啞人嘛?還是你姐姐是聾啞人?

男女主從頭至尾唯一一句交流是第二天男主說有事,就這兩個字,沒別的了。

他既沒為自己辯解,也沒有陳述當天的情況,只是沈默的鯊貓,沈默的消失,沈默的出現,沈默的拋屍,沈默的買新貓,一句說辭都沒有。

如果他說過話,無論說的是什麽,都有助於大家了解事情的全貌,這麽關鍵的資訊,題主為什麽會一句都不提?

這些角色的人設處處透露著反常,特麽的也太詭異了,令人毛骨悚然,稍微修飾一下直接去作為規則怪談文的開頭都沒問題,大晚上的搞的我汗毛都豎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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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題主在另外有個回答裏說自己跟姐姐不在一個地方,且題主獲取資訊的渠道只能是姐姐的微信和父母的轉述。

這就意味著獲取的資訊是碎片化的只言片語。

所以我認為,這是題主在先入為主不喜歡姐姐男朋友的情況下,用非常有限的碎片資訊,拼湊出來的一個非常不靠譜的推斷。

只可能有這麽一個解釋。

因為與其讓我相信這個故事裏每個人都不正常,我寧願相信是只有說故事的人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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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題主千萬不要去勸,別人的事你少管。

1.假如你的推斷為真:

看得出你父母對於你姐的男友還是較為滿意,希望他們結婚的。

所以如果能成果勸分手也就罷了,頂多就是以後你姐只要一天還沒結婚,你就得時不時被父母說幾句。

如果他們沒分呢?如果沒分意味著你姐姐原諒他了,他們繼續過他們的日子,只有你是做了個惡人,兩頭不討好。

2.假如你的推斷為假:

假如你推斷是假的,那就更不用提了,不管在誰看來都是你多事,為了拆散他們而汙蔑姐姐男朋友。

你的姐姐、你姐姐的男友、你的父母都會怪你,這對你沒有半點好處。

最後教你一個道理,你們姊妹情深我理解,別的事可以管,但是姐姐男友,尤其是未來結婚以後,未來姐夫的事情你少管。

實在忍不住提點一句就行了,千萬別去勸別人幹啥幹啥。

除非真的是人情通達的高手,能夠在其中遊刃有余,那當做我沒說。

還有,下次沒證據,甚至是沒影子的事不要隨便下結論。

因為你這標題,全知乎都在噴你姐姐男友,都在勸分手。

萬一後面要是貓突然找著了,你打算以後怎麽面對全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