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自己做過流浪貓救助,送養過幾只小貓;
我也從別人那裏領養過兩只小貓。
總體而言,我覺得造成這種現象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
- 作為送養人會有一系列的篩選條件,因為害怕遇到虐貓的壞蛋,同時也害怕遇到一時心血來潮來養貓,但沒有足夠條件去進行後續餵養的人(這種多見於未成年人、學生或者工作極其不穩定、合租的小年輕,有可能搬家後就會把貓遺棄了。)
我上面舉的例子,沒有任何針對性啊,因為我也是被挑選過的。我也經歷過剛剛工作跟人合租的階段,我知道確實在合租的時候養一只貓是相對比較復雜的,你要征得室友的同意,而且在一定的程度上確實會對別人造成一些困擾。
2. 不符合領養條件的領養人,又真的想要養貓,於是會去購買。
3. 有的人想要養品種貓,而領養裏的貓大部份都是中華田園貓,或者大貓偏多;想要養小的品種貓概率非常低,所以選擇購買。
不過無論是領養還是購買,只要不後期遺棄,我覺得都沒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