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題目而言,答案很顯然,貓狗和豬羊並無本質區別,都是動物。任何把貓狗擡高一等的都是聖母婊。
但是事有例外,如果你所說的貓狗,甚至是豬羊,它們是某個人的寵物,甚至是心靈伴侶,那麽另當別論。傷害它們,就等於傷害它們的主人。
至於你的論點,我認為是有問題的。生命是平等的,這點沒問題,貓狗並不會比豬羊更高貴,它們也可以用來吃。但請註意,吃和拿來虐待是有本質區別的。吃是人的本能,不吃還能活下去的朋友請把我腦袋打歪。雖然現代人的吃已經不僅僅是生存所需了,但如果我說我想吃一只貓,或者一只狗,並且它們不是誰的寵物,那麽這依舊是合理的,因為我只是為了好好吃一頓罷了,這依舊出自生物的本能。
但是,虐貓這種行為,是人所必須的麽?不,那是變態的需求,對社會無利,從道德和心理學角度來說,更是扭曲的。而對貓來說,被吃和被虐殺,其過程中所受的痛苦更是天差地別。屠宰是否更加人性化或許有待商榷,但任何為了吃以外的殺戮,甚至是虐殺,無疑是自我拋棄人性的行為。
最後我想補充一點,人終究是人,站在人類的立場去思考人與動物的關系才是我所認為的正確的態度。並不是說人就一定更加高貴了,只是因為我們是人,所以我們必須偏向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