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犯法,屬於個人選擇,很合理。但是如果因為不做絕育而讓貓自行繁殖或棄養(包括沒看住意外懷孕)則屬於沒啥公德心的行為。這句話是個無情感陳述句,只針對私自繁殖此行為本身,不針對任何人,沒有指責的意思。
如果不了解為什麽這麽說,可以去了解一下每年有多少自行繁育的養寵家庭,幼崽數量,以及下落。我認為協助城市流浪動物管控,應從寵物自行不繁殖,規範寵物買賣來控制源頭。協助城市規劃人人有責。
只要可以做到不棄養不私自繁殖,絕不絕育是寵物主自己的選擇,除非有一天法律出台要求必須絕育,否則誰也管不到誰。個人非常反感站在道德制高點指點別人如何養寵,尤其是當理由為「絕育才健康」的時候。
以上,你可以有其他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