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了很久的戀愛,對方提了分手,這個分手的原因可能導致了這個前男友放棄這段感情,也就是不再長擇,他拿你當了彈板。因為內疚,才給了你更好的感情體驗,並且同時他應該就在物色可結婚的物件了。
結果最後發現他在那邊談了女朋友,兩人已經認識半年了,也上過床了,但他期間還找我復合。7月中旬我發現了,就問他他才告訴我,一開始只說那個女生很照顧他,說以為忘不了我。被我逼問下才知道那個女生已經懷孕兩個月了。我就把他刪了。
他覺得你不適合結婚,但心裏還是喜歡你,放不下你的,由於情感跟現實沖突了,他只能選一個方便的方法,比如瞞著你,外面又找可以結婚的物件。而且還懷孕兩個月了。
就很無語,分手他提的,回頭他回的,和好他說的,最後說忘了我也是他說的,那這一年多跟我在這幹什麽呢。拿我過渡呢。我在努力計劃著怎麽去他那邊,跟他在一起,他就這樣對我。我覺得被拋棄被背叛了。是沒有明確和好,可是相處真的跟以前在一起的時候一樣。就覺得自己吃了個啞巴虧。我覺得他是劈腿無縫銜接腳踏兩只船。題主說沒有明確和好,讓我覺得挺奇怪的,其實是那次分手後沒有和好嗎?只是相處跟以前一樣。那如果是這樣,其實他外面找妹子是不是也是可以的?他提了分手,他也挽回了你,但你並沒有同意。雖然沒有同意,但你們還是跟情侶一樣相處,考慮到你們是異地戀,那就是聯系上親密一些吧。
他的問題主要還是對不起現任,已經有了物件,還是跟前女友纏結不清,人品還是有問題,題主應該感謝他不娶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