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是你作,但是為什麽你以前不作,現在才來作,大事不作,在這點小事上作?
結婚的時候沒有婚禮,沒有蜜月,沒有婚房,甚至雙方家長沒有見面,更別提什麽彩禮三金之類的。
懷孕後,你住在自己的房子裏,自己照顧自己,他呢,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想出差就出差,走了你還不能問,不能有意見,有意見就是吵架。
按理說,這些該作,該為自己爭取的大事,你倒是雲淡風輕,不吵不鬧。
你好像啥都不圖,就圖他是個活的,男的,跟他把婚給結了把娃給懷了。
凡事種什麽因得什麽果,造成今天這種局面,跟你以往的不積極爭取不無關系。
你自己都不把自己當一回事兒,人家肯定也不把你當回事兒。
從你的描述中,我就看不出他哪一點好,要錢沒有,要房沒有。
好,OK,這些物質的東西有沒有都沒關系,對吧,咱又不是物質的人,只要人好就行,對你好就行。
但,好家夥,他貌似對你也不好啊,那你圖他什麽呢?
就他那個「愛嫁不嫁」的態度,實在是拿捏都懶得拿捏你的樣子。
就這樣,你還嫁了,不僅嫁了,還懷孕了。是你親手把自己陷入十分被動的境地,你到底是怎麽想的?
懷孕後,他出差,一直到十四周,你住在自己的房子裏自己養胎。
他為了陪自己的女兒,說走就走,沒有商量,你還不能說,不能問,不能有意見,這是什麽鬼邏輯?
像不像一個等情夫來的小三?沒有話語權,只能靠他施舍。
太像了。
可是,你們是合法夫妻啊!你還懷著身孕啊!
他對你完全是一副「你愛嫁不嫁,你愛生不生」的態度!
另外,婚房她女兒去了,你就不能去?那裏兩間房,承諾一間是你們的婚房,一間是他女兒的房,但是這樣躲避,是準備永遠無縫錯鋒入住嗎?
你們都結婚這麽久了,為了表示尊重,起碼都得把你作為後媽的角色介紹給女兒吧!
但是他沒有啊!
保護女兒也不是這樣的吧,真把你當成小三的角色去避嫌?
說到這,大家都有一個疑惑,你到底是不是小三?
不然怎麽解釋這一切?
好,OK,你覺得以上這些都沒什麽,你也說了,你不在乎,不計較。
既然這樣,你就繼續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嘛,繼續什麽都不要計較,從一而終,啥都不圖,啥都不計較。
老公不像老公,家不像家的,租房坐月子算得了什麽?
大姐啊!什麽都沒有,就敢結婚,啥都不到位,就敢生孩子。
唉,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麽想的。為什麽主要矛盾跟次要矛盾都沒有分清楚。
主要矛盾難道不是你老公根本不把你當回事嗎?你抓著這個在租房裏坐月子這點不痛不癢的事情,你較什麽勁呀?
你跟人家的女兒較什麽勁?人家女兒有什麽錯?你一連幾處拿著人家女兒說事,你是不是怪錯人?
難道最該責怪的,不是這個男人和…你自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