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我氣不打一處來,這哪裏是什麽虐待?
大半夜十二點,好不容易剛咪著覺,孩子哭鬧一下子就給吵醒了,可能都不是第一次了,這保姆迷迷糊糊人煩的不行,直接拉孩子胳膊給拽起來了。
有一說一,這叫虐待嗎?
充其量就是人急躁了點,這個動作甚至都談不上粗暴,只能說有點大,反正無論如何也談不到虐待這倆字,六個月大的小孩子也就十五斤二十斤,這麽拉一下胳膊,還至於拉壞?而且人家後面就抱起來該怎麽哄怎麽哄了。
你起訴人家,你說人家虐待,那你告訴我你家孩子傷在哪裏?胳膊有傷嗎?是軟組織拉傷了還是胳膊掉環了?
你對人家不滿意,可以換掉人家,也就是了,但你因為這麽大點事就讓人家吃官司,今後誰還敢去你家裏當保姆呢?人家保姆行業給你拉個黑名單都不新鮮。
現在好多學校上體育課,都不敢讓孩子參與體育運動了,就是因為這種家長太多了,有些家長沾孩子神經高度緊張,屁大點事就要找警察就要起訴,這個家長就是典型的這種人。
別說是外人,真照顧一次孩子就知道了,哭鬧多了當媽的有時候自己都會動個手打打屁股什麽的,這點事怎麽還談得到起訴呢?
這種人就真的好令人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