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這一生,有兩件事情,需要學著去做。一件事,是遇見困難時,「求助」他…/她人。另一件事,是敢於維護自己的利益,除非是自己願意施舍/奉獻。
第一件事,「奶媽同事」作對了一半,另一半沒做好,雖不能「湧泉相報」,但也應當「互惠互利」,更不該「貪婪地」汲取,定不能長久。
第二件事,下次「奶媽同事」,再提出「替班」時,如果願意,那就反提出一個,她「能實作的條件」作為交換,並兌現。如果不願意,那反就提出一個,她「不能實作的條件」作為交換,算是「婉轉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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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陌路,相遇即是緣!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