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的收入基本持平,我倆都不可能選擇辭職照顧孩子,兩邊父母都不帶,所以找阿姨來帶。
阿姨基本上要占用我們其中一個人的薪金,那麽就用老公的薪金抵扣阿姨薪金,我的薪金用來養家。
阿姨只請兩年就可以了,兩年後可以白天送托班照顧,晚上接孩子回家,周六日我雙休,他單雙輪休,所以不耽誤帶孩子。
為啥我倆都不辭職呢?因為他辭職帶娃,以後找不到好工作,會埋怨為我和孩子犧牲了,同理我也是,如果斷檔兩三年,以後找不到比現在好的工作,我也會埋怨他和孩子。
孩子是兩個人的,講究兩個人共同付出, 辭職的那個人勢必要面臨更大的風險 。
工作是你自己的,薪金是發到你卡上的,辭職了就真的沒有了;你老公的工作是他自己的,薪金他有100%的決定權,不會隨著離婚消失。
如果你們離婚,你老公不會有什麽影響,甚至會在孩子成長這幾年升職加薪。而你呢?一個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在工作中斷檔了好幾年的家庭主婦,甚至沒有勇氣離婚。
對於娘家一般,自己能力也一般的普通女人來說,為孩子和家庭辭職是最不明智的,會導致你的人生風險成倍增加,不要把自己的人生寄托於另一個人的良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