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星空 > 新聞

原副省部級姜傑受審,被控受賄2.25億

2024-07-18新聞

據「最高人民法院」公眾號訊息,7月17日,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西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姜傑受賄一案。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傑利用擔任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委副書記、區長,黃島區委書記兼任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山東省東營市委副書記、市長,東營市委書記,西藏自治區政府黨組成員、副主席兼交通運輸廳廳長,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常務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行政審批、工程承攬、土地出讓和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5億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姜傑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姜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姜傑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20余人旁聽了庭審。

2023年7月3日訊息,姜傑被查;今年1月5日訊息,姜傑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

姜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背新發展理念,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不力,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汙染當地政治生態;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超標準配備公務車輛;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權色交易;

貪圖享樂,生活腐化,作風敗壞;

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出讓、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姜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姜傑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西藏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姜傑出生於1965年10月,山東膠州人,博士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學位,1985年7月參加工作。

他1985年從山東大學歷史系世界歷史專業畢業後進入青島日報社當一名記者。1991年開始從政,任山 東省青島市委辦公廳督查處秘書,後任督查處副處級秘書。

1994年12月起先後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山東省青島市貿促分會歐美投資事務處處長,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中國國際商會)山東省青島市分會副會長。

2000年調任青島市黃島區委副書記、區長,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兩年後任青島市黃島區委書記,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05年升任青島市委常委,2011年轉任東營,任東營市委副書記(正廳級)、東營市長,同年12月,任東營市委書記。

姜傑在東營任職近兩年半,2013年赴藏工作,當選西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兼任區交通運輸廳廳長。2016年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區政 府副主席,區交通運輸廳廳長,後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常務副主席。

2021年12月,姜傑任西藏自治區政協黨組成員,2022年1月當選西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至被查。

來源:白鷺洲知政、最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