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省有多少位省部級領導?全省省部級職務詳解!
在中國【公務員職務、職級與級別管理辦法】中,「第五條 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國家級正職:一級;
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總的來說,領導職務層次分為10級,級別分為24級。
其中,省部級領導幹部又可分為省部級正職和省部級副職,這兩類同屬中管幹部,由中組部直接進行日常管理,擁有任免權,他們檔案都要上交中央,屬於國家高級幹部。
省部級幹部一般都為省委書記、省長一類的地方大員,或者是國家財政部、人社部等部委的一把手,所以名額非常有限,幾乎都是一崗一職。
雖然中國人口數量龐大,各類黨和政府機構眾多,但在全國範圍內,省部級領導幹部的數量也區區只有3000多人。
正因為如此,所以省部級領導幹部在各自的管轄範圍或者職責領域內,都發揮著至關重要的帶頭作用,是中國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中堅力量。
省部級的領導幹部有很大一部份,都集中在首都黨和國務院的部委機關中,每個省份的省部級崗位都有具體名額限制。
中國各個省份,雖然土地、人口、經濟發展有差異,但組織架構和崗位設定都基本相同,所以,每個省的省部級領導數量也大體保持一致。
一、省部級正職領導幹部
在省委省政府,能擔任省部級正職的領導,也就區區3-4人。
比如省裏的四大班子,分別是黨委、人大、政府和政協,對應的一把手,是省委書記、省人大主任、省長、省政協主席,這4個崗位屬於省部級正職。
但按照慣例,省人大主任又是由省委書記兼任的,所以一個省真正的正省部級只有3人。
二、省部級副職領導幹部
而副部級領導副職會更多一些,全省的副省級領導幹部主要分布在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協這四大班子裏,主要來源有:
1、省委的副省級領導
各省的省委常委一般固定為11-13人,這十幾人不僅是副省級領導幹部,而且也是全省地位最高、職權最大的副省級領導幹部。
包括僅次於省委書記的專職副書記1人、紀委書記1人、組織部長1人、宣傳部長1人、統戰部長1人,政法委書記1人、省委秘書長1人、省會城市書記1人、省軍區「戎裝」常委1人、常務副省長1人。
2、省政府的副省級領導
在省政府班子裏,成員一般是一正七副或一正八副,即省長1人,副省長通常為7-8人,都屬於手握實權的副省級領導幹部,因此省政府的副省級領導在8人左右。
3、省人大和省政協的副省級領導
省人大和省政協的架構和省政府差不多,也是采用一正六副或一正七副的設定。因此,這兩個部門的副省級領導職務在14人左右。
4、其他部門的副省級領導
除了上述機構,還有省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省軍區一般也會被視為副省級單位,省裏可能還會有副省級城市。
所以,還應該加上這些副省級領導:
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院長和省檢察院的檢察長;
省軍區的司令和政委;
副省級城市的4名主要領導。
當然,其中還有一些交叉任職的,比如省軍區司令和政委、副省級城市市委書記,也會同時擔任省委常委,省委副書記擔任省政法委書記等,減去這些兼職的崗位,全省副省級領導幹部大概在40位左右。
3位正省部級,加上40余位副省部級,全省範圍內,通常情況下,省部級領導幹部在45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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