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
據「徐州釋出」訊息稱,為進一步促進江蘇省徐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根據市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精神,現將主城區商品住房賣舊換新政策截止時間調整至2024年12月31日。
主城區商品住房賣舊換新政策原實施時間和補貼物件為,自2023年2月27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存量住房合約備案日期)在我市主城區(含經開區、港務區,下同)出售商品住房,並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商品住房合約備案日期)在主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含經濟適用住房、定銷商品房)的個人(家庭),按新購商品住房合約價給予一定補貼。
調整內容包括,現將賣舊換新截止日期同時調整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其他政策規定仍按徐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徐州市財政局【關於支持主城區商品住房賣舊換新的通知】(徐住建發【2023】94號)檔執行。
補貼辦法為,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合約價的0.8%補貼;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按合約價的1.2%補貼。
購房個人(家庭)持經備案的存量住房買賣合約、新購商品住房不動產權證及契稅發票、購房個人身份證明及銀行卡等相關材料到新購商品住房所在區住建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各區住建局按季稽核匯總申請材料,並向各區財政局申請財政補貼資金。補貼資金在次季度發放到位。補貼資金按照現行市區財政體制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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