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今年國務院已先後批復了22個中心城市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已公布在中國政府網。今年這22座中心城市包括了5個國家級中心城市(北京、上海已於幾年前批復),9個地區級中心城市,8個區域級城市(深圳、海口未涉及中心城市表述)。其中國家級中心城市固定在了5個,成都等市的國家中心城市已降級為地區中心。同時,尚有大量中心城市還未公布。我們先來看看已經批復的中心城市。
在2010年住建部公布的國家中心城市名單中,包括了北京、天津、上海、廣州、重慶5個國家中心城市,隨後的2016至2018年發改委又聯合住建部先後公布支持成都、武漢、鄭州、西安建設國家中心城市。這5+4共計9個國家中心城市直至今年發生了變化。
在今年公布的中心城市級別中重慶、廣州、天津成為了「中國重要的中心城市」,而後4個支持建設的國家中心城市,其中成都已降級為「西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另外3個靜待公布,這也體現了國務院對城市發展有所動態調整,讓城市發展更貼合實際。
地區中心城市主要是中國各大經濟地區劃分的中心,包括東部地區、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和中部地區4大經濟地區。本次二線強市杭州、南京、成都等都是所在地區的重要的中心城市,如杭州的「東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成都的「西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值得一提的是沈陽、蘭州、太原等市,沈陽定位為「東北亞國際化中心城市」,該定位表名沈陽是東北的獨享中心。同時蘭州、太原已經與成都一檔,進步明顯。太原的「中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也讓尚未公布的武漢更加撲朔迷離。
區域中心城市中,因長三角城市群是中國綜合實力最強的城市群,因此合肥、寧波的「長三角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較其他的區域中心城市更高。區域中心城市的成員中,秦皇島可謂一鳴驚人,作為普通地級市成為了「京津冀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南昌也憑借地處長江中遊,成為了「長江中遊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