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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印發檔部署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

2024-07-25新聞

新華社北京7月24日電(記者余俊傑、劉碩)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24日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上了解到,最高檢近日印發了【關於人民檢察院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若幹意見】和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推動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準確落實和不斷健全完善司法責任制。

據介紹,最高檢曾於2015年9月出台【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幹意見】。此次印發的【關於人民檢察院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若幹意見】在此前檔基礎上進行了多方面修改完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史衛忠介紹,意見對「權」和「責」的相關規定進一步作了細化。在職權配置方面,既明晰檢委會、檢察長、檢察官職責許可權,又明確檢察官助理、書記員等職責範圍;在責任落實方面,既明確司法辦案職責,又明確監督管理職責。意見還堅持「放權」與「控權」並重,專章規定了「完善檢察權內部制約監督機制」。

在完善檢察權管理機制方面,意見提出,健全防止幹預司法「三個規定」常態化落實機制,嚴格執行過問或幹預、插手檢察辦案的記錄報告制度,完善記錄報告內容核查、違紀違法案件倒查等機制。意見還要求,進一步完善案件資訊公開平台建設,最佳化檢務公開工作。

據介紹,【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自2020年印發實施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嚴肅追究了280多名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的檢察人員司法責任,有力促進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新修訂的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司法責任追究的範圍,對具體追責情形進行了修改完善,對司法責任認定與追究程式進行了最佳化,並且進一步完善了違反檢察職責線索受理、司法責任追究程式啟動機制、司法責任調查機制、司法懲戒與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執法銜接配合機制等方面內容。

為了更好地推動落實辦案質素終身負責制,新修訂的條例對相關條文作了最佳化調整、補充完善,進一步明確檢察人員應當對其履行檢察職責的行為終身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