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左)19日在律師陪同下出庭應訊。(圖片來源:台灣「中時新聞網」)
中國台灣網12月20日訊 綜合台媒報道,民進黨籍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嫌在任內收賄500萬元(新台幣,下同)遭起訴,法院19日首度開庭,鄭文燦否認涉案,盼爭取無罪。法界人士認為,「送錢的人都承認了」,鄭文燦難有無罪空間。
據報道,鄭找來王牌律師團應戰,力爭在同案多數被告認罪且有人轉為汙點證人的不利情況下,能絕境求生。鄭文燦以5699字說明文進行無罪答辯。他聲稱,該開發案經由營建署、桃園市府專業公務員決定采區段征收,自己並未主導。
針對法官欲厘清500萬元賄款,鄭文燦稱,「白手套」廖俊松於2017年9月14日晚間10點與他約在官邸會客室,沒有談到土地開發,都在聽廖吹噓,且當下沒發現有袋子。隔天檢視會客室有無打掃幹凈,才在隱密地方看到袋子,猜想是廖俊松遺留。
鄭文燦聲稱,當時有猜想內容是什麽,但沒有通報,是因為他不想收下,也怕影響輿論,因為自己要選舉容易被炒作,此外,廖一直說自己與某知名集團有關,怕會影響該集團。他稱,多次通知廖來領回未果,又忙於行程,直到2018年5月21日和廖俊松之子廖力廷取得聯系後,親自送還。
對此,藍營議員表示,鄭文燦拖延近8個月才歸還賄款,且現金重達5.53公斤,實在難以解釋毫不知情。
島內有律師直言,鄭文燦的案子「沒有無罪空間」,因「送錢的人都承認了」,甚至轉為汙點證人,鄭認罪似乎是最好的做法,至少可獲得一次減刑機會。(編輯/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