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過到初五初六,真是被各種大魚大肉撐成了「食肉獸」,只想到處找「草」吃,好好消食一番。
可是,你知道嗎?
這吃肉,在古代原來也是有「鄙視鏈」的,還是分等級的:
吃牛羊肉>吃豬肉>吃魚>吃雞>吃素。
第一,牛羊肉——天子、貴族吃。
我們帶娃去博物館,經常會看到一些青銅鼎,知道這是過去用來祭祀的器皿。
那麽裝的祭品內容是什麽呢?
一個很重要的就是「三牲」。
三牲,在中國就是牛羊豕(豬)。
三牲齊全的叫「太牢」,等級比較高。
等級低一點的,只能供羊豕(豬)的,叫「少牢」。
而且這個是根據身份等級來嚴格限制,你是什麽階級,就只能供幾頭牛、幾只羊、幾頭豬,不可僭越。
天子能吃三牲,牛羊豬都能吃;諸侯吃牛;卿吃羊;大夫吃豬;士吃魚;老百姓吃素。
雖然到了唐朝,這種禮法規定沒有那麽嚴格了,但 牛羊豬魚這樣的排序仍然根植於人們心裏。
所以在 李白的【將進酒】 中,說的是 「烹羊宰牛且為樂」 ,這是效仿皇族的高貴飲食。
以上是大三牲,到了 唐代 也漸漸生出 「小三牲」 的概念,即 豬魚雞 。
韓愈【李君墓誌銘】言「五谷三牲,鹽醯果蔬,人所常禦。」
說的是 農家小民難有機會食用牛羊,故以魚雞代替,卻不失禮儀 。
還舉個例子:
我們在去惠州西湖的東坡紀念館時看到,蘇軾在貶居惠州時,當時市集裏每天只殺一只羊。
蘇軾他當時既買不起羊肉,也爭不著(因為要優先供應給官員、士族)。
於是,他便去買沒人要的羊脊骨。
買回來用米酒泡一泡,鹽巴滾一滾,再放火上烤一烤,炙烤的羊蠍子還挺好吃。
於是,蘇軾還挺得意的向給弟弟蘇轍寫信炫耀。
他新發明了一個烤羊骨的吃法,味道特別棒,能吃螃蟹味來。
第二,豬肉——肉之末流,連士大夫都不太吃。
而豬肉雖然也列入三牲,但算是「肉」的末流,士大夫不太吃,老百姓也不太會做。
最出名的例子,自然是「東坡肉」。
蘇軾在被貶到湖北黃州時,生活困頓。
而當地有豬肉,但老百姓也不太會做。
於是,他想了辦法,用以黃酒、冰糖、醬油調制醬汁,慢火紅燒豬肉,制成後色澤紅潤、醬汁濃厚、風味香醇。
後來,他還特意寫了一首 【豬肉詩】 :
「黃州好豬肉,價賤如糞土;富者不肯吃,貧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時它自美。每日起來打一碗,飽得自家君莫管。」
第三,魚肉——士(知識分子)吃。
士這個階層主要吃魚, 在唐代甚至很流行吃生魚片,叫魚鲙(膾)。
李白就寫詩把吃「魚鲙(膾)」比喻為神仙般的生活:
「吹簫舞彩鳳,酌醴鲙神魚。千金買一醉,取樂不求余」。
杜甫 早年出身官宦,見識過不少富貴人家的精致美食。他曾在某位將軍家中嘗到一味 生魚鲙 :
「鮮鯽銀絲鲙,香芹碧澗羹」 。
即是將活鮮鯽魚切成銀絲煲燴,用剛采摘的香芹熬成香羹,嫩滑的魚絲隨著湯汁滑到喉嚨裏,鮮甜無比。
第四,雞肉——那都不能算是「肉」。
雞肉雖然到了唐代,也進入「小三牲(豬魚雞)」的範疇,但那是退而求其次的做法。
因為, 在天子眼裏,雞都不算「肉」啊 。
舉個例子:
唐太宗時有個規定,監察禦史在地方出差期間不許吃肉。但有個官員卻在出差時,偷吃了一只雞肉,結果被舉報了,罪名是違規吃肉。
可唐太宗卻說:「我禁禦史食肉,恐州縣廣費,食雞尚何與?」
意思是我禁止禦史吃肉,是為了禁止浪費,跟吃雞有什麽關系?
於是,「吃雞」這一回事,就被唐太宗正式官宣為「不算吃葷」。
由此可推論,詩裏說的 「故人具雞黍,邀我至田家」,那在唐代,也是「沒吃肉」。
第五,素食——老百姓吃。
終於輪到古代普通老百姓了,少有機會吃牛羊,豬肉又不太會吃,重大場合就用魚雞來代替,主要還是食用五谷和果蔬,而且,這都是還得是少有的太平盛世、風調雨順時,才會有的待遇。
所以,才會有那麽多勸人珍惜食物的詩句:
「夜雨剪春韭,新炊間黃粱」。
一粥一飯,還是皆當思來之不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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