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武漢東西湖區市場監管局釋出情況通報,10月30日,該局接舉報人反映湖北良品鋪子食品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良品鋪子工業公司」)「桂香堅果藕粉」(規格:210克;生產日期:20240622)產品標簽配料未標註木薯澱粉但檢出木薯成分,「酸辣粉」(規格:138克,生產日期:20240813)產品標簽配料標註紅薯澱粉但未檢出紅薯成分的問題線索後,依法予以立案,對良品鋪子工業公司進行檢查,組織詢問,收集相關證明材料,並對食品委托加工協定、生產方生產資質、驗廠相關材料等開展調查。
經查,上述被舉報的「桂香堅果藕粉」由良品鋪子工業公司委托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燕之坊公司」)生產,「酸辣粉」由良品鋪子工業公司委托河南品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品正公司」)生產。11月1日,武漢東西湖區市場監管局分別向上述兩家生產企業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發函請求協助調查涉案產品情況。
一、針對舉報人反映的「桂香堅果藕粉」檢測出木薯成分的調查情況
11月8日,燕之坊公司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函復武漢東西湖區市場監管局:「未查出燕之坊公司采購木薯澱粉或木薯物質,未在‘桂香堅果藕粉’投料記錄中發現木薯澱粉或類似木薯物質」。11月12日,該市場監管部門向武漢東西湖區市場監管局提供由安徽省產品質素監督檢驗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編號:NO:(2024)皖檢SH字第08366號),檢驗結論顯示涉案批次產品及原料未檢出木薯成分。
二、針對舉報人反映的「酸辣粉」未檢測出紅薯成分的調查情況
11月12日,品正公司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向武漢東西湖區市場監管局提供由河南省食品和鹽業檢驗技術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編號:NO:WT2024001843),檢驗結論顯示涉案批次產品檢出紅薯成分。11月18日,該市場監管部門函復武漢東西湖區市場監管局:「從原料、采購、投料生產、成品檢驗、儲存、發貨逐項檢查,未發現品正公司違法情形」「將涉案批次酸辣粉留樣產品進行了檢驗,檢驗結果合格」。
結合兩地市場監管部門協查回函以及武漢東西湖區市場監管局調查情況,舉報人反映的良品鋪子工業公司涉嫌委托生產的「‘桂香堅果藕粉’檢測出木薯成分」,「‘酸辣粉’未檢測出紅薯成分」的問題並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