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初國務院國資委數次「點題」央企市值管理後,12月17日,國務院國資委釋出【關於改進和加強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動中央企業高度重視控股上市公司市場價值表現,切實維護投資者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規範開展市值管理工作。
「與證監會之前釋出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不同,此次國務院國資委釋出的【意見】,是專門針對中央企業及其控股上市公司提出的市值管理要求,這從國有出資人角度進一步完善了市值管理的出資人政策供給。」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國企混改中心負責人朱昌明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意見】的出台,意味著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正式從探索嘗試階段跨入全面推行階段。
從內容上看,圍繞用好市值管理「工具箱」,【意見】提出中央企業要從並購重組、市場化改革、資訊披露、投資者關系管理、投資者回報、股票回購增持等六方面改進和加強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比如,在積極開展有利於提高投資價值的並購重組方面,【意見】提出,鼓勵業務多元化的控股上市公司進一步突出專業化發展特色,探索將內部業務獨立、質地優良、成長性好、具有行業差異化有利競爭的資產,規範穩妥實施分拆上市,進一步挖掘公司在細分行業領域的市場價值。支持控股上市公司根據自身產業基礎和主業發展規劃,透過並購重組加快布局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培育新質生產力,打造產業領先企業。
在加大市場化改革力度方面,【意見】提到,優先支持科技創新型上市公司規範實施股權激勵,進一步激發核心骨幹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在穩定投資者回報預期方面,【意見】提出,中央企業要指導控股上市公司綜合考慮行業特點、盈利水平、資金流轉等因素,制定合理可持續的利潤分配政策,增強現金分紅穩定性、持續性和可預期性,增加現金分紅頻次,最佳化現金分紅節奏,提高現金分紅比例。
在完善增強投資者信心的制度安排方面,【意見】強調,中央企業和控股上市公司要將股票回購增持作為一項長期性基礎性工作,建立常態化股票回購增持機制。持續提升應對資本市場復雜情況的能力水平,指導控股上市公司提前謀劃股價短期連續或大幅下跌時的應對預案,提高反應速度、決策效率和執行效率,穩定市場情緒,有效維護上市公司市值。嚴格遵守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規定,嚴禁違規減持、繞道減持,鼓勵中央企業透過自願延長股票釘選期、自願終止減持計劃以及承諾不減持股票等方式,提振投資者信心。高度重視控股上市公司破凈問題,將解決長期破凈問題納入年度重點工作,指導長期破凈上市公司制定披露估值提升計劃並監督執行;對業務協同度弱、股票流動性差、基本失去功能作用的破凈上市公司,鼓勵透過吸收合並、資產重組等方式加以處置。
【意見】指出,中央企業要將市值管理作為一項長期戰略管理行為;國務院國資委將加強對中央企業市值管理工作的跟蹤指導,將市值管理納入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強化正向激勵。
朱昌明表示:「總的來說,【意見】指明了提高上市公司發展質素是市值管理的基礎,市值管理也成為上市公司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打造一流上市公司的重要手段。此次【意見】出台後,將使得中央企業及其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變成了必須做且更要做好的長期工作。」
國務院國資委產權管理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國務院國資委將重點圍繞【意見】落地實施,把提升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強化投資者回報作為一項長期工作來抓,指導推動中央企業用好市值管理手段,積極回應市場關切,維護投資者利益,為促進資本市場高質素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