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日電(記者高敬)記者1月2日從生態環境部獲悉,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四部門日前印發關於【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專案實施導則(試行)】的通知,以積極穩妥、規範有序推進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創新。
檔提出,EOD模式是推動公益性較強的生態環境治理與收益較好的關聯產業有效融合、增值反哺、統籌推進、市場化運作、一體化實施、可持續營運,以生態環境治理提升關聯產業經營收益,以產業增值收益反哺生態環境治理投入,實作生態環境治理外部經濟性內部化的創新性專案組織實施方式。這一模式有利於積極穩妥推進生態產品經營開發,推動生態產品價值有效實作。
根據檔,各地在編制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專案實施方案時,要堅持問題導向,以切實解決當地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為導向,聚焦重點、實事求是,不貪大求全、不生搬硬套,確保專案實施的生態環境效益。堅持增值反哺,註重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發展的關聯性,堅持以生態環境治理提升產業開發價值,產業發展增量反哺生態環境治理。做好專案遴選和測算,實作專案資金自平衡。此外,要堅持整體實施,堅持市場運作,堅持守正創新。強化專案實施的合規性,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結合區域實際,依法合規探索政策、機制、措施等創新實踐。
記者了解到,2020年9月,生態環境部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推薦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試點專案的通知】,開啟了EOD模式試點工作。近年來,這一模式的探索與實踐取得了積極進展,助力綠色發展的良好氛圍已初步形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