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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女兒當拐賣幌子!余華英庭審現場鞠躬道歉:賣的第1個孩子是自己兒子,不知賣給了誰

2024-10-11新聞

據央視新聞報道,備受社會關註的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今天(10月11日)上午10時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這也是余華英第二次在這裏接受審判。

二審庭審畫面。影片截圖:央視新聞

2023年9月18日,貴陽中院一審判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一審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3年11月28日,該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份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上訴人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記者了解,法院所說的原判漏罪,指的是余華英涉嫌拐賣的兒童從 11人增加到17人 記者獨家獲取了之前一審、二審的庭審畫面 ,庭審中,余華英拐賣兒童的犯罪過程被詳細披露。應該很難會想到, 余華英販賣的第一個孩子竟然是她的親生兒子

一審庭審畫面。影片截圖:央視新聞

余華英,1963年出生於雲南,21歲時她與重慶男子王加文結婚,後生下一女。1992年,王加文涉嫌盜竊被抓後,余華英開始外出打工,並結識了龔顯良。兩人同居期間,余華英生下一個男孩。而就是這個她的親生骨肉,竟成了她和龔顯良面對生活拮據時販賣的第一個孩子。

辯護人: 抱去邯鄲的是哪個小孩?

被告人 余華英: 第一次就是我自己生那個娃娃。

辯護人: 你自己的兒子也抱去了邯鄲。

被告人 余華英: 是的。

檢察員: 這個小孩你後來見到過沒有?

被告人 余華英: 沒有見過。

檢察員: 知不知道他現在的情況。

被告人 余華英: 不知道,因為當時人家來抱的時候,也不講是哪裏的,他們是什麽家庭也沒有講。

就這樣,透過中間人,他們把自己的親生骨肉送到了河北邯鄲,換得了五千元報酬,也開啟了他們拐賣兒童非法斂財的罪惡之旅。

審判長: 你們是怎麽商量要找小孩的,由誰去找?

被告人 余華英: 龔顯良負責找。

審判長: 他負責找,你呢?

被告人 余華英: 路上帶,小娃娃哭喊我哄。

從1993年到2003年十年間,余華英和龔顯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他們往往會選擇在一個城市租房住一段時間,然後混入當地社會圈子,物色潛在目標。

檢察員: 余華英作案時還帶著自己年幼的女兒,降低被拐兒童及親屬心理防備,為其實施拐騙提供有利條件。利用孩子之間天然親近感,以一起玩為由將被害人拐走, 利用年幼的女兒作為犯罪工具 足見其險惡用心。

2022年余華英落網時,她的同夥龔顯良已於2002年去世,然而公安機關發現,龔顯良的去世並沒有讓余華英收手。2004年,她在雲南再次拐賣兒童作案時被抓,但當時她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只被判處了有期徒刑8年。

審判長: 你被抓的時候用的張蕓的名字,你為什麽不用自己真實的名字?

余華英: 自己有點害怕,就用的假名字。

審判長: 自己怕什麽?

余華英: 我也說不清自己怕什麽,反正有點怕那種感覺。

2022年余華英再次被捕,她罪惡的過往也不斷被揭開。

2023年11月28日,該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二審庭審畫面。影片截圖:央視新聞

余華英: 請法院允許我在此處對受害人做出一個深深的歉意,我可以站起來鞠個躬嗎?

審判員: 可以。

余華英: 對不起。

楊妞花: 我不需要余華英的道歉。我1990年出生,1995年的時候就已經被拐賣到河北邯鄲,我13歲輟學,13歲出去打工,現在60歲的余華英依然可以拿出紙,在上面清楚地念出她自己的訴求。但是因為余華英拐走了我,導致我小學六年級沒有畢業,我的姐姐現在她連所有的字都認不全,這都是余華英一手造成的。

在司法審判的同時,公安機關始終沒有停止對余華英的調查。就在二審的過程中,公安機關又發現了余華英在雲南省還涉嫌拐賣其他兒童的犯罪事實。

2024年1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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