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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不道!除夕夜男子被刑拘,從大連到呼倫貝爾跨省遺棄父親

2024-02-12新聞

一名男子在除夕夜被刑警帶走,原因是涉嫌遺棄父親。父親被遺棄在內蒙古海拉爾區受傷嚴重,正在接受治療。兒子呂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事引發社會熱議,有人認為應從重處理,有人認為應先了解老人年輕時對待家人的態度。此事構成遺棄罪還是故意殺人罪,還有待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

2024年2月9日,在這個萬家燈火的除夕夜,一名男子卻被刑警帶上了冰涼的手銬,他就是跨省遺棄父親的嫌疑人呂某某。他從大連出發,將父親丟棄在寒冷的呼倫貝爾。

據內蒙古警方訊息稱,2024年2月8日,內蒙公安機關接到報警,稱在轄區某行政村有一位陌生老人,雙腳凍傷得非常嚴重。

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這位老人為何會來到海拉爾?他是來投奔親戚還是旅遊?為何他會獨自一人?


無論如何,警情就是命令,公安民警立即行動。經過一番偵查,真相卻讓辦案民警大跌眼鏡,同時又倍感憤怒。

原來,老人是被自己的親兒子遺棄的。2024年1月29日,呂某某(被遺棄老人的兒子)帶著老人從大連市出發,前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

1月31日,呂某某叫了一輛出租車,和父親去往陳巴爾虎旗莫日格勒河景區。到達目的地後,呂某某竟然將父親拋棄在一處觀景台,然後自行離開。


這真是人間悲劇啊!陳巴爾虎旗的夜間氣溫最低零下30多度,把自己的老父親拋棄在這裏,這哪裏還是遺棄?他的惡行簡直就是故意殺人!

目前,老人正在當地醫院接受治療。呂某某不遠千裏遺棄老父,不僅嚴重違反倫理道德規範,挑戰社會良知底線,同時也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從呂某某的整個作案過程來看,其是早有預謀的犯罪。犯罪路線和拋棄父親的地點,分明是已經經過了充分的考慮,不排除事先有踩點。

除夕夜,呂某某到案接受審訊。面對公安機關的詢問,在鐵的事實面前,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過程。


此事一經曝光,立刻引發熱議。

有人認為,這種遺棄親生父母的事情我想對老人對社會都傷害極大!應該從重處理絕不姑息!以絕後患!

也有人認為,也許男子的行為的確不對,但也先看看老人年輕的時候是怎麽對待家人先。不曉得的事情不好評論。

還有人認為,未經他人苦,莫卻他人善。有沒有可能爸爸未盡到養育義務,現在老了,又要求孩子養育,孩子自然不願意。


那麽,從法律角度如何評價此事呢?

1、呂某某涉嫌構成遺棄罪,且情節惡劣。

呂某某拒不履行贍養義務,將父親遺棄在千裏之外的陌生地方,並導致其嚴重受傷,其行為已經涉嫌構成遺棄罪。

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呂某某不僅遺棄父親,犯罪情節及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當予以嚴懲。


2、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遺棄罪在主觀上只是不履行贍養義務,並未有非法剝奪被遺棄人生命的故意。但如果是明知老人被遺棄後,可能會發生死亡的結果,仍然一意孤行,則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放任)。

如果老人被遺棄的地方人煙稀少,或者老人是晚上被遺棄的,從被遺棄的時間起到次日早上被發現的可能性極小,呂某某就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呂某某構成故意殺人罪,應按犯罪未遂處理。


不敢想象,這個兒子心裏到底有多毒?即使父親以前有種種不對,為人子者也絕對不該做出這種人神共憤的事情來。何況,老人未必就有多大的錯。

經過民警的連夜奮戰,呂某某已經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至於其構成遺棄罪還是故意殺人罪,還有待於公安機關的進一步偵查。對於此事,您怎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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