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讀創客戶端記者 穆硯
12月2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關於對西南合成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南合成」)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期間,因證券公司強制平倉、司法拍賣,導致西南合成持有北大醫藥股份累計變動2,140.39萬股,占總股本的3.59%,違反了相關規定。當天,西南合成還被重慶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深交所公告截圖
經查明,西南合成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22年12月21日,北大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大醫藥「)披露的【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顯示,按照法院批準的重整計劃,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人壽「)參與北大醫藥間接控股股東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破產重整,並透過西南合成完成對北大醫藥的間接收購。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期間,西南合成因證券公司強制平倉、司法拍賣導致持有北大醫藥股份累計變動2140.39萬股,占北大醫藥總股本的3.59%。上述行為發生在平安人壽收購北大醫藥後的18個月內,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的相關規定。
合成集團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1.4條、第3.4.1條第一款、第3.4.13條第一款的規定。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13.2.3條的規定,經深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透過,深交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
對西南合成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對於西南合成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的上述違規行為及深交所給予的處分,深交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當天,北大醫藥釋出公告稱,公司於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以下簡稱「重慶證監局」)對公司股東西南合成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南合成)出具的【關於對西南合成醫藥集團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49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警示函】稱,因上述違規行為,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規定, 重慶證監局決定對西南合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北大醫藥公告截圖
審讀:孫世建